所以,就事論事,問題出在那裡?-----------------------------------------------------被檢舉後罰鍰了事而已...為何檢舉制度後 事故發生率沒下降??如果一被檢舉就死刑保證事故發生率就下降了....會守法就那些人,會違法就那些人...(都死了....)
pampersbaby wrote:「不會違規、就不會被(恕刪) 你要不要看一下這10年來的車輛成長數量?你要不要把交通事故件數除以當年的車輛總數算出個事故百分比出來再來比較.本座檢舉,只是不想花費大量時間成本、乖乖守規矩的像白癡智障一樣,從來沒說過是為了道安而檢舉.
檢舉有用啊,我家門口老是被人停,跟他們說道理門口不要停車還被罵有紅線嗎?Ok,當個明理人,我就整排申請紅線,還是有很多停習慣的愛停,我就全部檢舉,一個月過去就沒人敢停了,舒服。為什麼他們不停,你以為他們素質提升了嗎?沒有啊,素質一樣低落,其他地方只要沒人檢舉他們一樣會停。如果各大交通路口、紅線都有人檢舉,那誰還會違規呢?事實上就是廣大市民素質堪憂需要調教,但訓練師嚴重不足,呼籲大家檢舉檢起來。
很好的分析。回到最初的命題及假設:檢舉是為什麼?就只能改善附近小環境。少一點小意外。交通事故原因是什麼?真正的重大事故,也不是檢舉能避免的,真正的道路勇者,沒在遵守任何規定的。好,想減少真正重大交通事故,不用以放大鏡來檢視小範圍的檢舉的功效,兩者的訴求是不同的。用路人開車的習慣沒變之前,大事故還是一樣會發生。
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成為行人、騎車、開車、搭車的狀態。若有同理心,你易位在某種出行狀態,有它種狀態的個人影響你出行的安全,你會是什麼樣的態度?也許會是那種攔路下車拿起車內的球棒就要揮的人,還是暗自眼瞪嘴譙了?對於有正義感的人,知道監理單位無法面面俱到,及時地阻止危及他人的行為。故會出手拍照攝影,以檢舉罰單的方式,矯正錯誤行為的人!但如今,收到罰單又不承認自己犯規的人,多是累犯,見小轉生氣,大篇的泣訴檢舉違規者,實在是本末倒置,無法教化!關於那些閒閒沒事幹的所謂『檢舉達人』,騎著小機車,或時而設局引人犯規,到處亂檢舉,實在已失去了檢舉交通違規,導正駕駛人正確行使觀念為目的,交通監理單位實在應該將這些檢舉大戶,列為拒絕接單戶。交通規則的訂立,是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所規範,而不是為了要收你的錢。若要不想繳錢,請依循交通規則,地方政府永遠收不到你這額外的不樂捐!另外,檢舉交通違規,完全沒有獎金的!只有檢舉環境污染的才有,建議檢舉大戶,應該轉方向去賺這種錢才好。
剛剛在士林捷運站2號出口,有一台計程車 違停在紅線,後面的資源回收車 請他移一下車,計程車司機 就說旁邊很寬 可以過,然後就帥氣下車離開了...既然你這麼帥氣,那只好檢舉你了。沒想到,計程車司機回來了,還叫我不要亂照我回他說 那你不要亂停車啊…只聽他碎碎唸的上車,我回說 那請警察來處理啊! 不要離開啊…他就頭也不回的開走了...如果違規 都可以這麼理直氣壯的那就等警察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