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刑罰的意義來看汽車違規檢舉以及檢舉制度!

警察的業務繁忙
巡邏遇到違規才會開單
要是跑其他勤務根本無法當下開單
如果可以把路邊停車收費員結合開單功能效果應該不錯
類似交通違規開單人員
一來可以減少檢舉魔人的爭議
二來可以減輕警察的負擔
我排第一台車 不敢右轉

一轉一定罰錢

只好委屈後面的車子

等2-3個綠燈

我走斑馬線 一定慢慢走了現在

因為這一個月非常安全
apqp wrote:
刑法的目的其實很多元(恕刪)


最近很多人再帶風向,費盡心力打了一大篇,偏偏又學藝不精,內容空泛不著邊際

若有被檢舉趕快去把罰單繳一繳啦
警察是不會透露檢舉人給你知道的,不如你把自己車牌與行車路線公佈,再請檢舉魔人自報姓名
apqp wrote:
刑法的目的其實很多元(恕刪)

違規就是錯誤的行為
違規魔人罰不起,就是要連續違規還不甘願!
胭脂拉鍊 wrote:
.....警察的業務繁忙
巡邏遇到違規才會開單...(恕刪)


這句話應該會被很多人打臉
apqp wrote:
問題出在哪裡? 檢舉制度難道不好嗎?

如果能在罰單上註名檢舉人,那麼你敢檢舉嗎?

答案已經非常明顯。


自從開放檢舉以後

國庫罰單收入倍增,這麼好賺得無本生意政府當然會持續下去,還可以減輕警察開單時跟民眾爭吵的情況讚啦!

前幾年在人行道停個機車收個罰單,近幾年連一張罰單都快沒有,個人是覺得收罰單有效啦,如果沒效還是一直收罰單那真的是駕駛人自己的問題


每天出門總是一堆違規亂象,紅線停車這個不用說了,家常便飯,看了都懶得檢舉

但並排跟闖紅燈或紅燈右轉這個或是在轉彎處紅線還敢違停的三寶駕駛,有空就會幫忙檢舉一下,能夠少一件意外就功德無量
一縷之唸不鎖情關 wrote:
違規魔人罰不起,就是要連續違規還不甘願!



正常人收到一張罰單就會乖很久,只有不怕罰的三寶駕駛才會連續一直違規

反正條子不在就闖紅燈,轉彎處或並排停一下無所謂,結果後面來的汽機車都要閃他多一個出意外的機會
splite wrote:
警察是不會透露檢舉人給你知道的

會喔,有上過新聞喔,還是只有在PTT上鬧過,忘了。
但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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