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走到這一步 , 不和解就跑法院吧
一開始先開偵查庭 , 如果檢察官根據車禍資料 , 確認定案後就會移送法院
開庭前會有調解人員讓雙方是否和解 , 不合解就轉法官判定 , 過失傷害確認最高六個月可易科罰金 , 一個月用3萬元抵 , 一般大約都判個是三或四個月

然後對方就可以用刑事判決轉民事再求償 , 到時還要再賠一次修車錢 , 時間精神成本應該遠遠超過 2 萬七吧 ?
就是錢、時間、心理負擔,看哪個比較重要而已。

那麼多人要事主跑法院是為了哪樁?

但怎麼協調還是無法忽略樓主違規而肇事的責任。

跑法院怎麼看對樓主都有錢、時間、心理三方面的負擔。

重點擺在溝通吧!!

下次不要再違規了。
現階段真的只能等被告、上法院了,不想上法院就只能接受對方的條件,不過像這樣的賠償金額,還是上法院對你比較有利,因為機車超過三年幾乎就沒甚麼殘值了,除非它是今年的新車,不然不需要賠那麼多錢的!不過你有錯在先,還是盡量跟對方溝通去談賠償,至於如怎麼做,就自己只能評估了。

deepriver36 wrote:
驗傷是以刑逼民手段,(恕刪)
你這一撞,不單是撞壞了人家的車,也把對方的二手車價撞掉了至少四分之一。

大型重機的折舊本來就很高,而且很多車主在釋出時都會特別強調“無倒”、“無摔”才能提高二手車價。你這個已經不是無倒無摔,是被撞,有發生交通事故的車,這種事情對二手車價很傷。要換成是我也會要你賠好賠滿。

因為你的疏失,重機車主就要承擔二手車價減損的損失,換成你是重機車主你會樂意接受嗎。事故車對某些人而言是大忌,不要以為車修好就好,沒這種事。
bullx wrote:
日前因為穿越雙黃線迴(恕刪)


就上法院給他告吧

法官會幫你折舊

但...

過失傷害一定跑不掉

罰金繳一繳加折舊後的賠償

可能就跟對方原本的報價差不多了
環保紅包 wrote:
第一:車禍兩個星期驗傷,這個很值得抗議。
第二:車禍有兩個賠償方式,一個是修付完全,就是你朋友估的37000,另一個是工資不打折,零件折舊。
第三:你可以把它的10萬元估價單向目請原廠估價,假如真的原廠估6萬多,那你可以告他不當得利。
最好還是到鄉鎮區公所或有法律扶助的民代,跟律師詳細研究。



你要不要先去看一下不當得利的法條?

照你這樣的邏輯,樓主朋友估價低於原廠64000怎說?
我建議你照車廠的估價賠一賠吧?

沒人願意用中古修的方式

進法院一開始就先罰一筆 3萬起跳 再加上維修費 沒比較划算
首先 雙黃線迴轉就幾乎沒發語權了
但是...變本加厲還兩周後去驗瘀青?這個過失傷害個人認為太奇耙
應該不太可能成立吧?
其次是車體受傷的部分..價格真的有點亂
但如果真的要吵上法院,主張恢復原樣吧!
要是我,我沒保險會賠 60000元
再額外加10000元紅包!
結案

沒死人....都是大福氣!錢再賺就有了!
不要爭論什麼中古,折舊等小細節......................
還有快去保第三責任險
車沒倒,連後避震器也要順便換呀?這麼好康

簡單,你全部都不認。

頂多認一個引擎外蓋就好其他都說不關你的事

其他用強制險賠他體傷的醫療單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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