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車道也不應該只有前後關係吧畢竟樓主自己也說了,有打右方向燈與往右切出後方已經是無法判定,前車是要繼續直行 或 右轉 或 路邊停車的我朋友的案例,一台貨車在車道迴轉,造成後面車子煞車引起多車追撞雖然貨車本身並沒有車禍,但還是被列入因果關係
Open小開 wrote:有打方向燈+“緩緩往(恕刪) 同車道就前後車關係平面道路是允許車道分割的除非今天機車是在樓主車子旁邊樓主直接轉才比較會有肇責問題Open小開 wrote:有動到方向盤就算是轉...(恕刪) 滿好笑的有動到方向盤就算是轉彎動作就算他轉方向盤他也不是轉彎車但還是在同車道後車本來就要注意車前狀況
混合車道?應該是各半責,基於人道主義等於是樓主應該是要等前左轉車離開,或者是要閃過前左轉車時要特留意同在混合車道上的機車安危,因為那一閃而過就算是45度橫過佔據滿整個車道,四輪車停等一下應該是說得過去。其實不管對錯甚至於路權,基本上開車我會優先禮讓機車。畢竟我看到的是一個家庭而不是誰應該是對的然後硬幹。
主要是樓主已經有轉彎的動作了在不在同一車道 問題不大假設你在同車道不停左右蛇行 或是原地轉彎 造成前後車碰撞樓主還是全責前後車的關係是建立在雙方都是直行的前提下直行 直行 直行 一堆人錯誤觀念以為同車道就可以亂轉彎似的不然開車的只要甩甩尾巴 就可以輕易的把後方機車碰倒的 難道還是機車的錯嗎?樓主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