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劃這樣的停車位OK嗎?

聖堂教徒 wrote:
誰說不OK的一定是中(恕刪)

覺得非常不OK,對了我沒大陸的進出記錄
可能看太多愛奇藝又用安博盒子被洗腦了
我年初人生第一次去台南玩,那個圓環的設計真的很可怕,我在台北開車3.4年了都直直撞,但那個圓環還是覺得有些負擔,切進切出我都要很注意後方的來車,這設計完全不直覺,可能一不注意就A到了...
sincostan wrote:
首善之都台北市也有

那又不是畫在車道上,
台南那是畫在車道上叫奇怪!!
tanghony wrote:
這個停車位在台南市的...(恕刪)


這是停車場還是道路,我還真的第一次見到路邊停車格這樣畫的

KiKiUnicorn wrote:
你們覺得照片裡的停車位,
長度有超過4M嗎?
妹台停下去都是頭尾超出啊!


這種停車隔並沒有不好

因為一般車輛的前後輪距都小於 3m,但車長從 3.6~4~4.3-4.6不等

如果格子畫很大,常會遇到三寶將車頭切齊前緣或車尾切齊後緣,造成別人難以停車。

如果格子畫小,格子和格間的距離加大,只要輪子停進格子內,車和車之間的距離就會平均。
佔用整個慢車道 當然不OK
機車在慢車道行駛 忽然眼前一台車擋在那邊
沒長眼的就會撞上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tanghony wrote:
這個停車位在台南市的(恕刪)


還真是開了眼界

占用道路的合法停車格???
訊源:Accuphase DP-70V 管機:Melody SP9-R 訊號線:TaraLabs The One 喇叭線:Shark 406、ATL
Eigen wrote:
這種停車隔並沒有不好(恕刪)

法規規定是:
1:車格5M+車格5M+間隔2米+車格5M+車格5M+間格2米.....

2:車格6M+車格6M+車格6M+....中間不用留間隔

只要依規定畫,
依一般車輛4.3~5M長,
車子頭尾不超線,
沒有不好出入的問題。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Eigen wrote:
這種停車隔並沒有不好


是啊,每台車中間還可以插機車,德政啊!
相關單位嚴重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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