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 遇到了而已跟記過無關人熱心幫忙 不求回報 但得有心理準備需要付出例如看到有重大車禍 熱心去幫忙受傷的人1.衣服可能沾到血洗不掉 (小事 但是是損失)2.事後被家屬亂告 (大事 莫名其妙)3.陪著去做筆錄 (花時間 耽誤上班上課 還得請假)那損失面基本上已經估算完 剩下的是良心面的問題遇到需要求助的人找上門 自己有能力卻又無能為力而就這樣看著生命就這樣沒了有些人不會在乎..也有些人會成為心裡深處一輩子的陰影所以該怎麼做事對的 是錯的 不需要外人評論規定擅離職守要記過 是損失避免自己一輩子陰影 是平衡後續補記功是補償好與壞 當事者最清楚...
一歲嬰兒有緊急狀況 為何不叫救護車? 很緊急為何不叫救護車?????還要自己送醫院??求救這警員 , 若被拒絕, 是否要上爆料公社 , 批評人民保母見死不救??義正言順的說在執勤中無法擅離職守 , 一堆人民是否又再批判警察死守規章 ,見死不救??然後長官為了平息眾怒, 也是要把執勤警員記過!!總結是, 護送或不護送 , 都要記過!!!還是回歸一句話嬰兒真是很緊急 , 為何父母不叫救護車? 至少救護車有臨時急救裝備, 運送到大醫院一定不會比自己開車還慢若不是緊急所以父母自己送 , 又是一個把海鷗直升機當成計程車使用的台灣人
kahnmao wrote:沒什麼 遇到了而已(恕刪) 有人來求助值班人員就是要處理派遣備勤人員跟當日主管報告處理方式錯誤反而會導致更大的傷害跟你說的良心面到底有甚麼關係?值班處理錯誤被處罰剛好而已處置正確不只有功還能讓報案者更安全的就醫!
gigimmg wrote:而且為什麼每次看到新聞都是幫忙開道不合理也很危險直接搭警車過去不是比較好,跟在後面有比較安全嗎? 跟在後面也許不夠安全但至少可控如果要搭警車過去病人或傷者必須移動到警車上這就很危險了一不小心就讓病人或傷者陷入更大的危機而且浪費時間沒必要冒這個險
本來就一碼歸一碼當過兵的都知道擅離職守會有什麼懲處,畢竟這個十分嚴重以前在南部站哨,外面民人喝醉酒橫跨拒馬衝進軍營叫囂打人,其他哨點也只能回報安全士官跟警察局絕對不能擅離崗位去做勸阻的動作因為你一離開崗位就是軍法審判,這個都是法條明文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