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11161 wrote:
各位車友大家好,有件(恕刪)



處理事情的心態很重要

這件事, 看起來, 對方沒有看車道有無其他車輛, 而按下開關, 這很難完全脫責

如果對方基本的禮儀都沒有, 直接就上民事法院吧

不過, 請要有準備, 應該是 六四分帳


處理事情和錢的事, 算小事

主要是讓對方, 學會正確的態度處理事情, 不是沒看見就沒責任.

如果這理由成立, 那 倒車撞到人, 很多都是理直氣撞的說沒看到.... 不就天下無敵?
奉勸樓主息事寧人,或拿一點意思意思,不然這件真打到法院,除非對方不請律師,外加遇到不認真的法官,否則樓主一毛錢都拿不到。
私人地方 大概就民事賠償了 至於多少 就看證據與法官判決

其它的 各樓版友都已經說明的差不多了
這種屬民事,警察機關也不受理,只能自己打官司求償,
先調解,先談,談不和才會開民事庭,讓法官判決了,只是這曠日費時的,
主要是車道鐵捲門怎麼沒有裝感應器,進入車道2個,出去車道2個,2個同時有偵測到門就要停止,不然下次還是會再發生。
一對夫妻到動物園,看到了大狒狒時,妻:真奇怪,愈難看的動物愈多人看。夫:不要叫這麼大聲,大家都在看妳
電動門應該要有感應裝置.

既然門不是你開的, 那就要有心理準備它隨時有被關起來的可能. 要隨時準備可以再按下開門鍵.
還是你們社區門經常是沒關的狀態?

在這個狀況下既然你覺得進去是安全的 卻又被擦到
那代表你的判斷不正確. 雖然關門沒看到有車的先生也有點問題
與其花時間在這邊討論歸屬, 倒不如趕快大家討論一下裝個感應裝置.
其他樓的有些大大都回覆好棒棒啊,什麼叫停好車,就是要關鐵捲門,關門都不用看,都沒責任?
那是不是路邊停好車,下車就是要開門,開門讓後方的撞死都沒責任,是不是通用呢?
雙方應該都有責任吧,關門的要看門那邊有無問題,要進入的也是有問題啊
電車對不對?
太安靜了,建議改個管。
應該要有車道感應吧

沒有就建議裝一下

就不會有下一位車主受害

道義上那位車主是要賠償一半的

原句奉還:

你就堅持你在車庫外死角,看不到車道內有人

而且按下關門的是他

關車庫門應該要先看看車有無車輛

你認為不是你的責任。

直接提告損害賠償比較快!
這種事,不直接提告,反而來01尋求鄉民不專業意見,我猜樓主也是心存和為貴之善意,覺得沒有必要鬧上法庭,搞得鄰居之間關係惡化,對吧?

目前狀況是:丙式不賠、鄰居不理、鄉民不挺,然而維修費用不少。

如果還是執著要討回〝自以為〞的公道,只有提告了。

或是,轉念擁抱開闊的天空?

已經浪費很多時間在這上面了。

放下,大自在。
3萬元又不是300萬

自行吞一吞
別浪費生命在訴訟上

,丙式險只有對方也是有車牌的汽機車
才能出險理賠
本案肇事方是人
丙式險無法出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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