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11161 wrote:各位車友大家好,有件(恕刪) 處理事情的心態很重要這件事, 看起來, 對方沒有看車道有無其他車輛, 而按下開關, 這很難完全脫責如果對方基本的禮儀都沒有, 直接就上民事法院吧不過, 請要有準備, 應該是 六四分帳處理事情和錢的事, 算小事主要是讓對方, 學會正確的態度處理事情, 不是沒看見就沒責任.如果這理由成立, 那 倒車撞到人, 很多都是理直氣撞的說沒看到.... 不就天下無敵?
這種屬民事,警察機關也不受理,只能自己打官司求償,先調解,先談,談不和才會開民事庭,讓法官判決了,只是這曠日費時的,主要是車道鐵捲門怎麼沒有裝感應器,進入車道2個,出去車道2個,2個同時有偵測到門就要停止,不然下次還是會再發生。
電動門應該要有感應裝置.既然門不是你開的, 那就要有心理準備它隨時有被關起來的可能. 要隨時準備可以再按下開門鍵.還是你們社區門經常是沒關的狀態?在這個狀況下既然你覺得進去是安全的 卻又被擦到那代表你的判斷不正確. 雖然關門沒看到有車的先生也有點問題與其花時間在這邊討論歸屬, 倒不如趕快大家討論一下裝個感應裝置.
其他樓的有些大大都回覆好棒棒啊,什麼叫停好車,就是要關鐵捲門,關門都不用看,都沒責任?那是不是路邊停好車,下車就是要開門,開門讓後方的撞死都沒責任,是不是通用呢?雙方應該都有責任吧,關門的要看門那邊有無問題,要進入的也是有問題啊
應該要有車道感應吧沒有就建議裝一下就不會有下一位車主受害道義上那位車主是要賠償一半的原句奉還:你就堅持你在車庫外死角,看不到車道內有人而且按下關門的是他關車庫門應該要先看看車有無車輛你認為不是你的責任。直接提告損害賠償比較快!
這種事,不直接提告,反而來01尋求鄉民不專業意見,我猜樓主也是心存和為貴之善意,覺得沒有必要鬧上法庭,搞得鄰居之間關係惡化,對吧?目前狀況是:丙式不賠、鄰居不理、鄉民不挺,然而維修費用不少。如果還是執著要討回〝自以為〞的公道,只有提告了。或是,轉念擁抱開闊的天空?已經浪費很多時間在這上面了。放下,大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