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能檢舉,以後騎機車要注意

我想到YAMAHA說:

全球少數對機車族友善的交通環境........
右邊有10cm和15cm路面邊線的問題,左邊有禁行機車的問題!
以後大家騎車,都一車一位不併行好了!
我真的想看,台灣能不能放下那麼多車!
could5566 wrote:
是違規就該摸摸鼻子繳...(恕刪)

所以騎車在路中間
汽車只能在後面排隊
一台機車就可以癱瘓一條路了
希望檢舉人能把所有精力放在闖紅燈、紅燈右轉、併排停車、逆向超車等這些
「有立即危害性」的違規,
相信絕對能真正改善交通安全,也完全不會惹來民怨。
否則「反檢舉」要是成為主流民意,
一個好制度也難免會被下架。

不過此案例也不排除就是有存心想要廢除檢舉制度的人,
故意雞蛋挑骨頭式的瘋狂檢舉,
來引起輿論關注,達到廢除檢舉制度目的之可能性。
我小孩三歲 我騎機車 太太抱著小孩 這樣被開 第31條 第5項
檢舉人是開車的 媽的 你家沒小孩是吧
操他媽 檢舉人生男為奴 生女為娼啦

是有多無聊

要玩大家來

騎機車時速30靠雙黃線

你所有車從我右邊穿過去都檢舉

還是機車都騎30在路中間,塞死整條路

反正這樣搞都不犯法
壓力鍋 wrote:
真的好嗎?要不要發起(恕刪)


你要不要先去外面數數看
5分鐘就好
5分鐘內有多少汽車鑽車縫,併行
有多少機車鑽車縫,併行

是汽車沒辦法開車
還是機車先受不了暴怒
壓力鍋 wrote:
你現在才知道?任何汽(恕刪)

我現在才知道超車要從左側 謝謝
不是檢舉人病態也不是法令不合理,而是長久畸形交通政策造成的病態現象積非成是。
台灣的汽車都是左駕,後車由左側超車對於前車駕駛最沒有視線死角,所以規定同車道須由左側超車很合理。
但台灣過去的政策都是要機車靠右邊騎,即使現在已放棄這樣的宣導,但仍是在道路右側規劃了機車優先道、機車專用道,長久下來不管汽車或機車駕駛都有了根深蒂固的觀念:「機車就是該靠右騎,左邊是給汽車過的」。所以汽車在路上開不管在哪個車道,很習慣地偏車道左側行駛,機車也很習慣地在外側車道偏右行駛,當然也很自然由前車右側超車。以我騎車通勤的體驗,如果我想照規定由前車左側超車,按了喇叭示意前車讓道,大部份情形是完全不被理會,少數情況是叭了之後前車更往左靠,意思是讓出右邊給你超,只有極少數機會前方的汽車真的靠右讓路。我這還是騎大型重機通勤的情況,若是換成是一般普通重機看有哪個汽車駕駛會讓路?
所以不用指責檢舉人也不用怪法令不合理,而是所有用路人都要被再教育重新認識原本的交通規則,不管是汽機車駕駛都要由左側超車,被後車按喇叭示意則是靠右讓道。不是說開車就比較偉大佔著車道左側不讓,靠右讓路給機車好像有失身份。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行進間本來就禁止同車...(恕刪)

華國鬼島?
奴民?
真心相勸你必需去掛號身心科
這樣的論述已經偏激到有反社會傾向了
檢不檢舉是小事
但是鄭捷事件不能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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