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不用激動,我常說,不會譴責違規者而譴責檢舉者的人,絕對是目中無法的社會底層的一群,沒有把合法看在眼裡,這種人遲早愛違規被其他違規車帶走,所以這些人或許一直發文秀下限,絕對不會比我檢舉很久,因為不久後愛違規就消失了,看太多這種秀下限帳號,最近比較多一點啦,愛違規無恥者發文幹幹叫,證明合法檢舉的必要與成效。
眼觀耳聽 wrote:所以急著見母親最後一(恕刪) 法律是依最低道德標準訂定的,趕回去見母親最後一面是人之常情,若違反交通規則沒影響交通就不該被罰,就算遇到交警也不會開單,那憑啥由你認定是否該罰?老婆要生了住在偏遠地區,老公開車送醫院超速,交警碰到了為啥沒罰還幫鳴笛開道,你是法官嗎?我沒反對檢舉但反對病態檢舉,這種病態檢舉的心態就該被抓出來罵
ryan00014875 wrote:simonni wrote...(恕刪) 見母親最後一面是人之常情阿,至於是不是見你最後一面那是另一回事,沒發生的事你不能當作一定會發生,法庭上法官說你斜眼看了那女生判你強姦罪,行嗎?看了一眼而已怎會判強姦罪?就照你的邏輯,法官說你腦袋在想怎麼強姦那女生,可是沒發生強姦阿,這不就影射 邏輯延伸 可羅織各種罪名,緊急情況臨時接到電話,誰會知道是見母親最後一面,所以守法用路人也不會知道,你要檢舉就要跟新聞記者報導新聞得求證一樣,交警攔截違規就會現場問明原因,那憑啥你檢舉就不用求證?你認為違規就該被罰嗎,你誰阿?我沒反對檢舉但反對病態檢舉,反對把檢舉當作樂趣並在旁邊幸災樂禍
辛苦你了....動用自己公司之力來增加國家營收,但這是對的嗎?一個國家不加強警察裝備與人力,放任民眾檢舉歪風來營造人民仇恨,進而增加國庫營收真的是很不可取!若國家人民都跟你一樣,動用公司之力檢舉百姓違規行為,甚至設立專門檢舉公司來增加營收與牟利(針對性收費用一人10%),如此這個國家會進步才有鬼耶!!王簡莒 wrote:前言:我不是聖人,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