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台未懸掛車牌違停在人行道的本田喜美到底是幾門車

的確會讓人心裡產生怕被檢舉的恐懼,不過法律這樣定根本就是人治,

心生畏懼這件事情根本就是自由心證。

kenny01 wrote:
Err..................

去搞懂甚麼是強制罪再來留言吧

拿掉毛巾可讓汽車心生畏懼、讓汽車無法離開? 甚麼亂七八糟
b716147 wrote:
踢掉毛巾用強制罪告你

沒有行駛的車輛 遮住大牌無違法


法盲~~ 車子停在道路或人行道或公園公共地區,移除毛巾得知車牌號碼屬為公眾利益。

你這種強制罪不可能告贏的,提告之後會發生的細節流程我大概都知道了,你提告可以試試看。
b716147 wrote:
第一天住台灣??踢掉...(恕刪)


其實不用想太多~

這種直接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就好~頂多整台拖走~還不用浪費時間自己剪片上傳檢舉!
jason001007 wrote:
這種直接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就好~


你是沒看過影片喔??

警察到場 先花30分鐘聯絡車主移車

然後"口頭"勸導車主

你檢舉人再大聲小聲 妨礙公務送辦
b716147 wrote:
第一天住台灣??

踢掉毛巾用強制罪告你

沒有行駛的車輛 遮住大牌無違法

到底是誰苯死了?? 你啊

踢掉遮蔽車牌的毛巾,會犯強制罪?
你還會笑別人笨死了?

什麼是強制罪? 文字非常淺顯易懂.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04
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Katong wrote:
什麼是強制罪? 文字非常淺顯易懂

可能有些人還不識字吧?.....
b716147 wrote:
第一天住台灣??

踢掉毛巾用強制罪告你

沒有行駛的車輛 遮住大牌無違法

到底是誰苯死了?? 你啊

哪裡聽來的都市傳說?
有法院判例嗎?
kentchan wrote:
第一天住台灣??

踢掉毛巾用強制罪告你

哈哈哈~~台灣人嗎??那我還真的是第一天住台灣了~~
台灣人的法律常識實在是太奇妙了,哈哈哈
b716147 wrote:
你是沒看過影片喔??...(恕刪)


那是菜鳥警察吧!最好是遮毛巾警察就沒辦法處理!那是警察不想處理吧!騙得了別人,騙不了我!警察來可以不處理啊!你就看我會不會申訴你!可以對我大小聲啊,但你永遠不知道民眾後台多硬!

都違停了遮毛巾,那就直接拖走就好了~
不能處理的話那大家都紅線違停,車牌遮毛巾就好啦!那還要警察幹嘛!別傻了~
違停沒有那個不能處理的事!

沒違停沒違規你遮毛巾當然沒事,無法可罰!但前提是禁止的!不能行駛中!
Google 毛巾遮車牌就一堆解答了!誰跟你說警察不能處理的?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49224
leoliou wrote:
它把後座拆了燒骨架所(恕刪)


感謝解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