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會讓人心裡產生怕被檢舉的恐懼,不過法律這樣定根本就是人治,心生畏懼這件事情根本就是自由心證。kenny01 wrote:Err..................去搞懂甚麼是強制罪再來留言吧拿掉毛巾可讓汽車心生畏懼、讓汽車無法離開? 甚麼亂七八糟
b716147 wrote:踢掉毛巾用強制罪告你沒有行駛的車輛 遮住大牌無違法 法盲~~ 車子停在道路或人行道或公園公共地區,移除毛巾得知車牌號碼屬為公眾利益。你這種強制罪不可能告贏的,提告之後會發生的細節流程我大概都知道了,你提告可以試試看。
b716147 wrote:第一天住台灣??踢掉毛巾用強制罪告你沒有行駛的車輛 遮住大牌無違法到底是誰苯死了?? 你啊 踢掉遮蔽車牌的毛巾,會犯強制罪?你還會笑別人笨死了?什麼是強制罪? 文字非常淺顯易懂.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04第 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b716147 wrote:你是沒看過影片喔??...(恕刪) 那是菜鳥警察吧!最好是遮毛巾警察就沒辦法處理!那是警察不想處理吧!騙得了別人,騙不了我!警察來可以不處理啊!你就看我會不會申訴你!可以對我大小聲啊,但你永遠不知道民眾後台多硬!都違停了遮毛巾,那就直接拖走就好了~不能處理的話那大家都紅線違停,車牌遮毛巾就好啦!那還要警察幹嘛!別傻了~違停沒有那個不能處理的事!沒違停沒違規你遮毛巾當然沒事,無法可罰!但前提是禁止的!不能行駛中!Google 毛巾遮車牌就一堆解答了!誰跟你說警察不能處理的?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4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