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最近大家都在蹭熱度的大學生情侶雙載遭撞雙亡

Glen Chang wrote:
先奉上文章,以下是支(恕刪)



鍵盤數學家本喵皇又來了

說謊說謊說謊
誰說謊?
車主
還是記者?


我看了影片
8秒過25組標線
他馬蹄8秒250米,秒速31.25米
時速31.25x60x60=112,500米=112.5KM時速

最好時速只有80多啦~~~




肇事主因
時速60路段開到110
結案
姑且不論待轉的必要性,畢竟這個還在爭論中.....

就以現實面來說,台灣人騎(開)車都很有種,都會有先轉了在看有沒有車來(甚至根本不看),

以這件事件來說,就是先轉了才看到有車來,但已經來不及了......

然後就這個大路口來說,並沒有快慢車道分開的號誌,更沒有左轉號誌,機車有兩段式左轉標示有設待轉區,

所以真不知道誰給他的勇氣讓他覺得可以直接從最外側橫越5個車道左轉,

只能說,有時候規定是可以預防一些事故發生的...........
兩個家世都不錯
男的穿Nike X Sacai VaporWaffle鞋
女的背LV包
可惜了
下次記得鞋子包包別買太好
先買台汽車
可能結局就不一樣


我支持機車爭取絕對路權
當然少不了血腥場面
來一個少一個
我連買個小籠包都開車
命只有一條要好好珍惜
超額我保五千萬
只怕別人來撞我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
我就在這一版就列表再講一次

1. 現有法規. 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判決結果. 可能是. 直行車超速+未注意前方. 轉變車未兩段左轉

2. 取消內側禁行機車. 機車在汽車同車道正前方. 判決結果. 可能是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更何況. 在第二種情境. 車禍就可能不會發生


那是你現在年輕.沒有車開
等你有車時.你就會知道現在有很多行動神主牌.騎20KM/H,雙腳還不能放腳踏板騎的.一旦開放內線.想想吧

以前我都舒馬克時我覺得法律不該限速.以前我騎車都總覺得汽車侵害機車權.以前我都走路時.我討厭機車都離我很近,你....千萬不要變,我支持你
toocck wrote:
那是你現在年輕.沒有(恕刪)


20幾年前我車庫裡的車. 最多同時有10+台吧. 有點忘了....到冬天煩死了. 有的車太久不開電池會掛掉
toocck wrote:
那是你現在年輕.沒有(恕刪)


就說了機車族只是仗著自己人多用人海戰在打論戰
根本不是自己有理與否

現在眼看兩段式左轉被這小鬼證明該存在
開始又帶風向說不該限機車騎內車道

說穿了就是兩輪死都要四輪的權利,無論是非
我自己從政府實施政策開始,不管該十字路口有無待轉區.
我一律都會騎到路口等待另一側的綠燈,因為基本上你騎到那個位置後
橫向來往車道的所有車輛一目了然,等轉為綠燈後再騎行基本上安全度至少有100%
除非碰上闖紅燈的或是剎車失靈的,這種才真的是閃也閃不過!!
Nightmareseal wrote:
就說了機車族只是仗著(恕刪)


我是在論是非歐. 我現在主要出行就是計程車或公共運輸. 我不是機車族歐.

既然機車族人多. 那我更希望能盡快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希望能盡快減少傷亡. 減少悲劇發生

我也希望持反對意見能跟我理性討論. 也許有我沒發現的邏輯出問題
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
我是在論是非歐. 我現在主要出行就是計程車或公共運輸. 我不是機車族歐.

既然機車族人多. 那我更希望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希望能盡快減少傷亡. 減少悲劇發生


你的希望就想代表所有機車族嗎?跟那個自以為是的大富翁路權團體一樣

我就是1300萬多台機車的其中一員,
我支持強制兩段式待轉
三線道以上內側禁行機車

今天
待轉格就在他旁邊。
待轉格就在他旁邊。
待轉格就在他旁邊。

死活傷亡,自找的。
去待轉今天就沒事了,就這麼簡單
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
我是在論是非歐. 我(恕刪)

要這樣開放.就該開放右側可超車.不然一台機車就能搞死所有人了.你知道機車其實在台灣只能騎50公里,有快慢車道分隔線慢車道為40公里。街道巷弄限速30公里。

那些檢舉人真不知道怎麼騎車的.雙標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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