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stoak wrote:
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恕刪)

這是鼓勵違規啊?
sh_x_lin0717 wrote:
贊成, 項目應該再更(恕刪)


這種事沒什麼先後或因果吧~要治標也要治本~同時並行就好啦~誰說治本時就不用管亂停車的人?

那要治本,乾脆違規三次就終身吊銷執照好了~
0943902737 wrote:
隔熱紙貼黑一點就看不(恕刪)

為何會有沒檢舉就會大亂的想法?
竹北文興哥 wrote:
這是鼓勵違規啊?(恕刪)
所以沒檢舉的國家都在鼓勵違規?
宙王 wrote:
你可以連署支持廢除法規啊!可能很多檢舉魔人會支持你

看著你聯署廢除法規失敗
我還是觀望就好

宙王 wrote:
為何會有沒檢舉就會大亂的想法?

為什麼要有法律?
吃飽了撐著嗎?
想想這個問題的答案吧
行駛路肩那個應該要拿掉吧 台灣道路線亂畫的一堆 機車靠右要閃車 很容易就跑到路肩 如果遇到刻意檢舉的 到時候罰單接不完
ching19690922 wrote:
路邊停車的檢舉真的不能留給檢舉魔人。這些魔人其實都是自私鬼。只想利用檢舉把自己家門口或巷弄淨空而已。
完全不管真的找不到車位,以及人家開門要做生意的痛苦。


我說說我家附近吧..明明有停車格,但是因為要收費,所以他們就決定

1.停紅線
2.併排
3.停在空停車格外面(無法收費)

你說有多少警力來處理這樣的事情,除非開停車收費單的人有開罰單或趕車的權利,問題現在各縣市都外包了,給了有名中興下的子公司國雲停車,連公務員都不是..所以取消停車拍照...那只會更亂...何況我家附近還是交通要道.

有的人則是懶的不行.一定要停便利商店門口進去買東西,明明附近有黃線或停車格...明明是人不守法,結果修法是保護違法的人?

開門做生意你在賺錢....堵在路上是一堆人.出車禍店家也沒責任..所以誰比較自私?

找不到車位不要開車出去啊,多少人一個人開車出門..佔一個車位....然後併排進小7或餐館吃個飯半小時,就在那裡公然併排著,警察又不是天天巡邏,巡邏也很大機會視而不見,讓民眾幫忙不好嗎

想要自家附近好停去跟當地交通單位反應..紅線都能變黃線或白線..結果最後又變成不想讓別人停自己家門口.然後放一台自家的機車或其它雜物.請問誰才是自私鬼?
雖然兩岸關係和緩,但別忘了紅黨一向是台面上一套,抬面下一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在中國的媒體是看不到第二句的
好玩的是,以為不能檢舉違停之後,回家或出門路邊都可以隨便停

大 錯 特 錯

反正都不能檢舉,一堆平常怕被開單,不敢亂停,所以乖乖租車位或是停老遠的
現在何必花錢租車位或是走得老遠...
都會回來跟違停常客搶地方停了
你以為去7-11門口就有地方可以停了?
哪輪得到你...

結果想違停還是沒地方可以停...
怕什?

這些就夠威了!

1. 闖紅燈或平交道;
6. 未依規定行駛路肩;
8.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9. 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
10. 未保持安全距離;
11. 跨越禁止變換車道或槽化線;
我家小妞蛀牙了~
貼個全黑隔熱紙停馬路中央都沒問題了,你也沒辦法舉證駕駛人不在

12. 超速或低於速限
這個一般民眾也無法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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