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攻級酒駕」撞女騎士全身骨折亡 確定要關12年半

判太輕了,應該判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及易科發金
sonner wrote:
提問:我討厭一個人 ...(恕刪)

問題此位駕駛撞上一人,然後加速逃又撞了2人,又不賠
當然是要判重點
怎麼我會覺得地院一審時,道個歉,自罰三杯,挑個輕的罪行
曉得 wrote:
被法官判12年半,
會不會太那個???


痾~~您的意思是不是太少?
好像這裡很多人都這麼認為...太少!這是粗體字
至於我們這些前浪的心酸,聽不聽,後浪自己評估吧,反正後來的修車錢及浪費的時間是你在付的...
donhsueh322850 wrote:
老爸要是柯總召,這12年就免了


也不知道在胡扯甚麼
那我也可以扯,撞死人可以當市長選總統呢
這種的搞不好酒駕罰款9萬元都不繳了,怎麼可能還賠500,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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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是喝一點小酒,
沒注意闖了紅燈,
一不小心擦撞到機車騎士,
剛好對方一不小心死掉,
被法官判12年半,
會不會太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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