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立法委員】都覺得(道路速限)有問題...

aderek wrote:
連立院是多數決都不知(恕刪)


正因為他們是小小咖~所以可以啥都不顧慮的講理論~

當他們變大大咖(有那一天?),他們也一樣會被多種面向的考量與壓力轉向的~

說白了~以台灣這麼高度民粹的社會,你做再多科學數據分析,都比不上一起車禍事件後,

受害家屬與網路民粹的連續三天砲轟~現在支持你的,屆時就反過來公審你~
笑死
法是立法委員立的
現在說法有問題
要不要先自打一百大巴掌阿
aderek wrote:
除了(道路速限)故意(恕刪)
aderek wrote:
除了(道路速限)故意...(恕刪)

學學越南騎車,比誰的喇叭大聲。
賽武當。戈來 wrote:
法是立法委員立的
現在說法有問題

樓主自己在9樓幫立委護航了!!!
aderek wrote:
時力在立院只是個小小、小小咖
對大多政客不利的事,他們根本無法決定事情的

修法可以提案,
如果連提案都沒有提,
只是出來開記者會,
不知道民眾投票選你出來是消耗政府預算?
還是當網紅爭取曝光?
如果是淺綠自己人幫深綠自己人,
到頭來都是同一掛的!
那民眾也沒話好說!
只能說當時投票支持的民眾瞎了眼!
曉得 wrote:
只是出來開記者會,
不知道民眾投票選你出來是消耗政府預算?
還是當網紅爭取曝光?


說到這個我就想到黃國昌大張旗鼓出來說顧立雄老婆王美花關說
然後就沒了
不是還有法務部廉政署可以檢舉嗎?
問題不在限速,問題在於出事之後的嚴刑重罰不確實造成駕駛人輕忽生命的價值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立委說什麼你就相信?

沒有判斷力與沒有基本常識者,

就會當別人說什就會信什麼,超級好控制的一群。

可是立委叫你去吃屎,又有判斷力不會去,真是奇怪。
10
回覆


你大可像 H大拿出理論式的來針對不合理回覆,

而不是說這種不知所云的屁話!

在我看來你就是最沒有判斷力的人,
哪天如果法規告訴你要吃屎,
我想你一定毫不猶豫吃下去!
多數決?
那麼選一個啥都幹不了的人出來幹嘛?
aderek wrote:
連立院是多數決都不知(恕刪)
主要是因為塞車交通部官員不用懲處,

我直接建議GOOGLE紅色路段比例超過一定程度(時間或天數),

該月交通部全部考績丙等。
德國開放路肩是限速同主車道,
台灣開放路肩是限60(只有慢是安全,限20最好),
完全不考慮與主車道的速度差。
應證了愚人不多思考。

覺得要開慢的人請走省道,
要多慢就可以多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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