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ldkao wrote:保險公司是用折舊後的車價去估你的殘值我家的 Wish..10年式前三年前一個擦撞..申請理賠時也剛好看到自己的丙式只剩16萬(意思就是最高只會賠16萬)路上神獸那麼多..立馬保超額險 你是不是誤會了丙式,是賠自己車損的的超額,是賠對方車損和人員傷害的
wyldkao wrote:自己的丙式只剩16萬(意思就是最高只會賠16萬)路上神獸那麼多..立馬保超額險...(恕刪) 這兩種不一樣喔丙式的16萬,是配賠自己去修車的費用。超額險一般是第三人財損,就是賠對方的車子等。
主張回復原狀...請對方回復你車禍前的樣子不過回復原狀並沒有規定不能使用舊品...只規定需回復原本樣子這個就看您跟對方怎樣講...也許可用"舊品回復"的方式另外工資是不算折舊的,新車跟20年老車的工資,都不折舊
Nuke worker wrote:請問這個驗傷報告,是有時效的嗎?還是只要驗的出傷、醫院能出報告就可以了? 〉〉〉通常是事故當天就要去醫院治療取得診斷證明書我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是坐救護車去醫院過太久對造一定會主張受傷與車禍沒有因果關係而且警方筆錄也都會記載受傷情況
陳sun boy wrote:想請問一下大家,我家(恕刪) 首先, 這個撞擊法應該比較像是"追撞" .若真的是"推撞" 的話, 是第三台車要賠, 要看第三台車的保險內容.2萬只是保險公司的喊價, 最多就是賠到該車輛的殘值.一般進口車超過10年的殘值你看到會想哭.之後的話術就是 保險賠殘值 + 報廢獎勵 ==> 鼓勵你這樣順便換新車.上法院主張恢復原狀才是正解.但是你少了驗傷單, 比較難以刑逼民.對方有可能慢慢跟你拖.
陳sun boy wrote:脖子那時候很痛,應該來不及了,我初二的事情,現在看應該沒用吧? 還是可以看,就說初二受的傷,這幾天突然疼痛加劇(盡量說的嚴重點)然後開請醫生診斷證明有沒有用?...........看法官當天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