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賓士,K8(酒駕)對撞 2不治1命危1輕傷

酒駕 就不用說了
都已經結婚 還有小孩了
可是屁孩 依舊是屁孩 搞死自己 跟小孩

賓士車主 真倒楣 沒事遇到 酒駕的屁孩
這筆錢要拿回來 很難了
不需要大卡車
日系國產車 = 神主牌車
實證+1
kelvenblack wrote:
不會拉,依鬼島的法律人死為大呢,怎敢要醫藥費修車費,不怕被肉搜靈堂下跪嗎?

這起事故毫無懸念是K8車主要負全責或者絕大部分,畢竟酒駕加上跨越雙黃線危險駕車,這已經沒甚麼好辯駁的。

如果賓士車主有保車體險,保險公司依法行使代位求償,K8車主的財產繼承人還是得要賠錢,只是以上講的是在真正法治的歐美國家的作法,而身處在司法不彰、法官民粹濫情亂判的鬼島,實務上會怎麼做我也不清楚,賓士車主照台灣禮俗要準備一包不小的白包"慰問"對方家屬,絕對免不了。


我很自私的講一聲....謝謝賓士車主,替台灣道路收拾掉一個垃圾,不過與之同車陪葬的家人確實是無辜的。
阿呆徐 wrote:
突然想存錢換賓士

萬一賓士和賓士對撞呢?
這次買車報廢家裡老車
來拖吊的是報廢場叫的高速公路救援車
言談中提及他在高速公路值班狀況
他說非常危險要隨時注意來車
也問我打算換什麼車然後點點頭
離開前說某2家業績好的日系車不要買
命比什麼都重要
最慘的不是人走了
而是有沒有辦法完整的回家
阿呆徐 wrote:
苗栗124縣道轎車疑(恕刪)

亂開車
我只覺得一歲小孩好無辜🥺⋯⋯
sunhm wrote:

萬一賓士和賓士對撞...(恕刪)


那就兩台都修車
scyangss wrote:
那就兩台都修車

賓士撞賓士
要是這樣子也是無法修,
直接報廢了吧?
Congress wrote:
標題可以再改為:
苗栗賓士,K8對撞 2不治1命危1輕傷1沒事


標題應改為

苗栗屁孩酒駕K8逆向對撞無辜賓士,害死自己和小孩


另外感謝無辜賓士車

為大家擋了一次可能的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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