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Hsieh1688 wrote:我有打方向燈變換車道但是也被魔人檢舉,我上網查法條並沒有哪個法條寫變換車道方向燈要打好打滿, 有喔!忘記是幾月開始實施 交通警察單位嚴抓未打好打滿所以我才說台灣人笨是官方認證
tomliu36 wrote:未必要打滿但是要提早打,不要那種轉彎跟方向燈同時的,那有打等於沒打。如果要右轉會切到慢車道的那種,更是需要提早打,但只提早個一兩秒的,也是不夠,是想要讓你右側後方的機慢車撞上去嗎? 換車道 完全同意轉彎 法規是30m前要打機車很難講 提早打他還是硬要鑽的所在多有
宙王 wrote:為何要補打?補打的理...(恕刪) 補打的理由去問立委諸公或國道警察,不補打當然可以,後車當然不會撞上去,又不是目幹就像你在路上看到狗屎也不會去吃,又不是目幹,既然不會去吃,那溜狗要清狗大便的罰則你也可以去連署廢除不過廢不掉,縮不了,就是無能為力,罰單繼續送,吃單繼續叫囉,大家各自努力喔
宙王 wrote:限縮的具體內容正在討...(恕刪) 實際限縮的日期還不知道,聽到都膩了,可能你們那邊的人馬還是不夠力什麼律師學者的,到現在還是只能看著一堆人(或自己)繳罰單要不要先廢溜狗不用清狗屎可能比較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