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
嗯依新聞照片對照這案(恕刪)
ado016435 wrote:
不同情機車騎士, 駕駛機動車輛本來就要有覺悟, 那就是這是好幾匹馬力的動力在手上, 當然要特別注意, 前方路口有狀況, 不是要減速就是要保持足夠後應距離
個人是非常痛恨也引以為台灣人恥辱(1).世界要繞著他轉, 自已都不用為自已散漫負責 (2)既要機車的省力, 又貪圖像行人單車的自由, 台灣人好騙貪財貪小便宜怕死, 機車性格可以一窺全貌
年青人本來就沒那麼多社會經驗, 更要成年人多注意, 而不是成年人也是三寶擺爛或漫不經心
支持法官以應注意未注意判案, 不是法官恐龍, 而是台灣人漫不經心, 只要有心防禦駕駛, 99.9%都可以避開。
講白話意思是
騎慢一點
才有時間反應閃過不怕死的腳踏車
騎慢一點
撞擊力道也不至於會撞死一個逆向騎車的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