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理盲出現了!有誰說不(恕刪) 真的,理盲比我想像還多,這條法規用意在達到通知其他用路人目的,打不打滿不是重點。達到定義規範才是重點,規範都定下來了還有打不打滿的問題?那其他用路人有沒有看到就自已看運氣囉?
beatet wrote:真的,理盲比我想像還(恕刪) 我就說了!等車子都快變換車道完成你應該先要看到的是車子而不是方向燈了!方向燈是要提前打讓人知道你要變換車道而不是等你一二個輪子沒進去還要閃,變換車道快完成時你該注意的是車子而不是方向燈!(方向燈是表達意圖,當變換車道快完成要注意的是車子本身而不是方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