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最高槍斃 ! 看看世界各國對於酒駕的處罰 , 台灣處罰實在太輕了!

多此一舉的條例

撞死人就是殺人犯,重傷就是重刑罪

今天不管你是喝酒,吸毒或拿刀及其他方式,死人你就賠命

今天喝酒沒出事,那麼不用去限制她
沒出事不要假設會出事,已經出事了就一肩扛
不用去修那麼多法例一些特規
不認同,應該只要是車禍致死的刑責都太輕,根本不痛不癢,撞死人賠幾十萬又不用坐牢、開車門讓機車騎士撞死也沒刑責,人命這麼廉價嗎?
還在大陸拼經濟的時候,夜夜笙歌,燈紅酒綠,路上數不盡的酒駕,
後來大陸政府雷厲風行取締酒駕,酒駕先關15天,誰關說都沒用,
以前記點吊扣駕照有人用別人駕照去扣點數或被吊照,後來杜絕,
也有人酒駕找人頂替被查出重罰,官員直接丟了升官前途,
之後的交際應酬打發司機,自己開車成了擋酒的免喝金牌,
代駕也和韓國一樣成為一種行業,就很少有人酒駕了。
台灣人不怕罰錢就怕關,學習大陸方法,酒駕直接扣車送人去關15天到一個月,
絕對是大幅減少酒駕。
aa11zzxx wrote:
抓什麼酒駕? 直接禁(恕刪)


小酌對身體倒是沒甚麼妨礙
如果是喝葡萄酒之類的
對身體建康還有助益
要推的應該是適量飲酒

還有監獄已經人滿為患了
不要再送一堆人進去了
關出來也還是繼續酒駕
學不到教訓
罰重一點就是了
第一次10萬、第二次100萬、第三次1000萬+拔駕照終身不得考照
罰到酒駕者傾家蕩產,看還有沒有下一次
立法規定警察必須公布酒駕者及其關說者人車事時地予全民周知,吃案不公布者法辦
再把酒駕車輛引擎蓋烙印「酒駕犯用車」超大字樣並不得去除,讓無辜民眾看到可以閃遠一點
酒駕者的標準心態:自己方便就好,別人死光都沒關係!
這個國家對於犯賤自私囂張之人太寬容了
對無恥之人,豈可用君子之道??
因為大部分會酒駕的都是官員跟有錢人,所以幹嘛要修法來修理自己?
工頭阿銘 wrote:
(恕刪)


廢死聯盟又會出來反對!

台灣殺人又沒什麼罪,何況喝酒撞死人~

幾年後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 °.﹒‧°∴°☆‧°∴°﹒☆ ☆°.﹒‧°∴°☆°
winter0157 wrote:
那個騙人的白圾力量不(恕刪)

在台灣只有藍綠有資格執政來強姦台灣人民
兩邊互相輪流執政=輪姦
白色力量是啥?
連藍綠兩邊的邊都沾不上何必提
工頭阿銘 wrote:
(恕刪)

槍斃這個太誇張,萬一吃到含有酒精的料理,自己也不知道,被攔下來後就槍斃?
吊銷駕照,台灣也有在吊照啊,但是沒用啦,無照駕駛根本是日常,一堆連駕照都沒考的都在路上開(騎)車,出車禍時吼得比有照的還大聲,說無照又怎樣? 只是行政罰則,頂多另外罰個錢。
我覺得啦,酒駕,車輛當場沒收(管你借的租的,自己去跟車主喬賠償事宜),吊照,加重無照罰責,讓無照的不敢上路。
nicewawa wrote:
第一次10萬、第二次100萬、第三次1000萬+拔駕照終身不得考照


建議致死就直接殺人罪起訴

不然很多人第一次就害死人了....
支持:
酒駕一率鞭刑、酒駕造成意外受傷 ( 月月鞭一次,看判鞭幾個月 ) 、酒駕致死 ( 用鞭的到死,不要用槍斃這個秒殺的方法 )

工頭阿銘 wrote:
(恕刪)
我是老鼠 ! I'm mouse ! Ich bin Maus ! Soy rata !ΕΙΜΑΙ ΠΟΝΤΙΚ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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