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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叫的野獸 wrote:
三角錐當然不代表什麼,但是就算沒有三角錐這輛機車也不能停在那裏。為了自己方便把人家門口整個擋住,想不透為什麼會有人那麼自私?? "不停那邊直接併排停車有比較好嗎",當然都不好啊,騎遠一點找個合法或是至少不擋人不擋交通的地方停有問題嗎? 搞不懂一堆台灣人車不停門口就渾身不舒服,連個幾公尺都不願意走。
會叫的野獸 wrote:
有問題喔,前面已經有人說過了,即使是白線,停車擋住別人的出入口還是違法的。白線絕對不是無敵,有很多情況停了還是違法。
前面4樓也有人說了
在法規實務上, 妨礙出入口至少左右旁邊各兩台也都同罪
不會只有那一台熊貓的
這就是我說的那個錐筒根本不代表什麼的意思
前面也說過了, 有人甚至把錐筒當成佔車位的工具
別人可以說誰知道那兩個錐是不是佔車位用的路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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