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1200元,應該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隨地吐痰、檳榔汁、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違反者,可依法告發並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但裁罰理由上第2點敘明是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3條:「自然人、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構)或其他組織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分停工、停業或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處分機關並應令該自然人、法人、機關或團體指派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環境講習。」這條是說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裁罰超過5000元以上需要接受1-8HR的環境教育的講習,違規地點被遮蔽了,看不出來地點是在哪,最快的方式是公文第1頁右上角有承辦資訊,直接詢問承辦,他們都是:「很高興為您服務的」。
Missding*** wrote:剛考到駕照的弟弟,上(恕刪) 真的一堆人抽菸之後隨手就丟,有些人會找水溝蓋,從縫丟進水溝裡。家裡樓下一樓最近裝修,工人整天抽煙,煙味不知怎麼會竄到樓上住戶家裡,燻得住戶抗議。看他們五點下班,先聚集在一樓門口抽煙,要離開了,也是隨手丟路旁。我年輕時跟著學長抽煙,學長有交代,人多處不抽,抽完,菸蒂要撕裂捲菸紙,菸絲散在草地,菸紙和濾嘴要揉成一球放口袋。這個習慣我有學起來。幸好,跑三千公尺累死,快喘不過氣。當完兵之後一個月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