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未來查獲「車上有球棒」警政系統直接註記

原來民禁黨當官也會執政笑話治國


註記的意義為何?

實質起了什麼作用?

A君車上擁有球棒,

A君會拿球棒犯法就是會犯法,

註記一點用也沒有,

請問短程運送球棒需不需要註記?

幫小孩載球棒至球場?

不想註記,那就換榔頭…(或其他類似相仿之可供攻擊性器材),

然後一直編列註記,

以後桿麵棍、高爾夫球桿、鐵管、鋁管…(族繁不及備載),

反正只要一件氾濫或攻擊人,就列入註記?

呵呵…
警不要用這種名義濫權盤查就好

完全沒理由把你攔下來
要你出示證件
然後搜括你車子裡所有東西
完全不用程序

帶這個放車上,警察應該會笑不出來,不敢笑
頭痛醫腳
腳痛醫頭


塔綠斑執政、安心保證
不少工具還是可以當武器行兇

所以還是人種問題比較大
那職棒選手都不能開車了
狼0223 wrote:
最新消息(恕刪)


怎麼政府的作法都令人傻眼!!!!
狼0223 wrote:
最新消息(恕刪)


註記能幹嗎?

那全國從少棒出團比賽,到職棒出國搭機都要註記摟!
對了!
總冠軍快開打了!
遊覽車要開了!

徐國勇要不要註記!
車子要走了!

有種你就不要看棒球喔?

沒註記的鋼筋水泥,電鋸,一切可以做工的工務車!
是不是都要警方註記???

職棒大亂鬥,你就要警察移送內政部法辦嗎?

當我開車帶著一堆球棒和軟式棒球要去運動場打球!
警察盤查,我就列為治安人口!!!

徐國勇~你的大腦是被捨摸壓迫到?

那改天出現安全帽鬥毆,殺死老翁!
是否全國解禁!
通通不准戴安全帽???

我真懷疑你的大腦是捨摸東西做的...
有高爾夫勒??

再來換成曲棍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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