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右轉摩托車直行路權爭議

Caesar-2017 wrote:
汽車車速極慢且已轉過1/2


樓主轉彎一點也不慢。
猴子說他猴皮受傷你就有得玩了
等等被動保會提告
Line群搜尋 Lexus.tw 歡迎加入
影片看不到右側機車的位置。
也沒有聲音,無法判斷是否有提前打右轉燈。

但看畫面上的車道是汽機車混合無誤。
應該只有前後車關係。

所謂關門,
1。提早進入右轉道。
2。提早打右轉燈。
3。要關到空間不足以讓機車鑽右側。

影片,
只能看到,
1有做。
2無法判斷。
3沒做。

關門三件事,沒做足,
就會有敢死隊可能右側超車。

僅供參考。
jue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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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的路權就是小

方向燈對這些機車來說等於加速燈

而且常常用生命去捍衛他們的路權

所以只能放慢多注意

還好有保險,就給保險去處理就好
汽車轉彎不看後面有無機車,怎麼可能沒肇責?
交通警察可能不知道,
方向燈就像衛星定位一樣,
你往哪邊打,有些三寶機車就往哪邊鑽,
不相信???你馬上上路去試試看!!
你有沒有打方向燈 你有沒有看後照鏡 你如果轉彎沒看後照鏡 那你被撞你的錯啊

那如果你有看後照鏡 你看到機車你要禮讓直行阿 還灣? 駕照雞腿換得嗎 你可以不要上路嗎??

給我們四輪丟臉 可以打死那個發駕照給智障四輪的嗎
ALTIS好開~~
我今年也遇到一次,
不過就不建議你再去做事故鑑定了,
因為只是白花錢而已,
現在我都寧可卡在路口等到都淨空了再轉,
避免被超速撞車屁股還要被賠還要被告過失傷害
這種沒死人只有財損的送車禍鑑定改判的機率很低
台灣的交通事故判決很保護機車...
同一個規矩,遇到機車會有不同的解釋...

舉兩個我周遭發生的真實案例...
這兩個案例都很像,
都是在單一車道下,汽車與機車都是前後車的關係,
都有偏移直線行駛的行為。

第一個,示意圖如下,
機車在汽車右前方,突然向左鬼切,因為他要準備前面路口左轉,
結果直行車閃避不及,撞到了。


最後判決結果,汽車全輸,
因為汽車未注意車前動態,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機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據說汽車駕駛人當時有抗議說這機車已經明顯的有斜切行為,
屬於變換車道行為,完全未注意後方來車,且未使用方向燈。
但是事故鑑定委員會說這是單一車道,
只有前車與後車的關係,後車應注意前車動態,且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最後汽車全賠。




第二個,示意圖如下:
機車在汽車右後方 (非並排),
汽車發現路邊有空的停車位,
打了方向燈靠右,還沒開始停車,還在靠邊減速到快停的時候,
機車從後面撞上。


最後判決結果,汽車全輸,
因為汽車有偏離直線行駛之行為,須注意後方來車,
機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據說汽車駕駛人當時有抗議說這是單一車道,
僅有前車與後車之關係,後車應注意前車動態。
但是事故鑑定委員會說台灣環境特殊,
雖為單一車道,但是算是汽車機車混和車道,
汽車駕駛本就應注意車旁是否有機車,
機車直行就算是有個虛擬的直行車道,
汽車靠邊行為屬於變換車道,未注意後車動態,侵犯到虛擬的直行車道。

所以最後汽車全賠。



以上兩案因為都是小車損,沒有大礙,人都無傷,
所以最後都由汽車駕駛人的保險認賠。

所以,台灣的交通事故判決,真的很保護機車...
明明都是直行車撞上斜切車,
最後判決結果卻大不同...
同一個規矩,在汽車跟機車卻有不同解釋...

樓主這種情況,真的很不容易翻盤...
robot.01.com
第二個案例也太扯,鑑定上面直接寫「台灣環境特殊」嗎?要我一定電話錄音投訴到底,484車主讓車鑑會覺得太好欺負才這樣,台灣公務員有時候就是欠刁
慢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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