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潰!方向燈沒打滿 遭連續檢舉「吞7張罰單」

前幾年有很多警察躲在暗處 天橋上用望遠相機取締違規就已經被唾棄,這行徑跟做賊沒什麼兩樣,但是最近比較少這種情形,
想不到取而代之的是更不要臉的檢舉蟑螂利用3c功能的便利性 用車上行車記錄器做偷拍 檢舉一些雞毛蒜皮的小違規,只是為了報復或不滿某些生活上的不如意當作發洩,婊了別人還沾沾自喜的炫耀自己的戰績,這些人真的該好好去看看醫生檢查一下有沒有毛病?
民眾開車騎車時不切亮方向燈就變換車道或轉彎的現象,越往中南部越常見,我從北市到高雄謀生,這現象很常見,因此高雄才有句俚語,交通號誌是參考用的。
在高速公路上切換車道時,方向燈是這樣用的:提前打方向燈,確認後方無來車,或判斷距離及速差,切換車道後不會迫使後方來車減速,繼續維持方向燈並切換車道,完成後關掉方向燈。如果後方車快速逼近並且閃燈告知不能允讓,那就關掉方向燈,讓後車知道可以安心通過。至於違規人,是閃個兩三下後想切就切,根本不管你後車。所以會被檢舉是在距離很近的狀況下硬要切來切去,然而這種違規行為檢舉很難成立,不過剛好沒打方向燈,所以檢舉這條,如果距離夠才切換車道連車牌都拍不清楚,誰理你方向燈有沒有打滿。
有些人覺得打燈要打完我才能清楚你要往哪去,人類這麼高等的生物,真的有需要這樣?真的值得反思,我們該學會的是防禦駕駛,還是該學會怎麼全程打燈?
正常的道路型態應該是看到對方一打燈,就要有意識他是有變換車道的意圖,不是嗎?那打不打完全程跟你的行為有甚麼關聯
然而為啥大家這麼糾結要打完,因為事實在台灣卻是,當你判定隔壁車道有足夠空間讓你切入時,你若"提前"打燈,會看到隔壁道的車開始加速填補車距,或者當你全程打完燈切完車道沒即時切掉方向燈,還可能被隔壁道誤會叭你一聲
在台灣開車被垃圾帶風氣到需要精準抓打方向燈時機然後打完還要迅速切回
你確定這個國家的風氣是在培養正常用路人,還是培養智障還是機器人

題外,曾經自身多次實驗過,有些車,超過他後,切到他前方,接著就可以後照鏡看他加速要緊貼你,然後你變換車道他就跟著你,這時候我都會故意讓方向燈閃久一點,變換完也繼續閃,差不多跟你兩次變換車道他就無趣的繼續龜,很可愛的現象阿

有人總說不能拿歐美相比,人家文化不同,但日系車也一樣有做方向燈輕撥功能吧,為什麼?日本人這麼龜毛的,人家都不在乎是否要全程打滿方向燈,台灣人真的要進步啊,腦只要是人類都有,人家都在思想進步,我們是退化,甚麼東西都是你要做滿我才知道,這不是腦退化甚麼才是腦退化

打方向燈是重要的,但就全程打方向燈這點,我完全無法苟同
但無法,生在這片土地,愛他也只能包容他,只希望民心可以開闊一點
行車紀錄器是拿來當檢舉用途,世界上也只有台灣一國了
宙王
是的!不知哪個腦殘官員立法的
ace ventura wrote:
甚麼叫方向燈"沒打滿"? 打方向燈的目的不是告知後方車輛要變換車道嗎? 難道"沒打滿方向燈"後方車輛就不知道前車要換車道嗎? 交通法規的目的不是找碴開罰單...(恕刪)





別傻了,這種沒打滿的幾乎都是方向燈碰一次只閃3下,隨打隨切的,沒給後方多少反應時間。開罰照片看起來,擺明是要後方踩煞車讓他切進去。大概就是因為這樣,後方才心生怨念暇怨報復。

會硬是規定要打滿,感覺一個原因也是為了嚇阻方向燈只撥一下隨打隨切的駕駛人。
雨燕叶
這車距硬擠,還不檢舉嗎? [這我不行]
這就是緣分
正好你在前面跑,他在後面看,還看出學問來
這是多少年修來的機緣啊?
台灣的交通規則白紙黑字寫在那裏,我就那悶汽車方向燈為何不做成機車的形式,非得要用手撥動一次才會作動,轉彎或變換車道完成還要再用手撥動一次方向燈才會停止閃爍,把那個方向燈閃一、二下的問題徹底杜絕。
請問到路口中央才打燈算違規嗎?

foster_yen wrote:
為什麼在台灣違規的人(恕刪)

保時捷喔,蛆蛆兩萬元而已,
給人家吃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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