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拔大牌娃娃現行犯!!!!!!...

777HQ wrote:
我一直搞不懂 , 為...(恕刪)


好看阿
走可愛風
我也有裝........
正義魔人不要出來攻擊我..
crade wrote:
今天跟閃光去淡水因為...(恕刪)

拍謝,我是老土,請問什麼是大牌娃娃?

thunderbird wrote:
真正老店,且只開早上
有去過店面很破但一面吃可以一面看淡水河與海...(恕刪)


原址有兩家相鄰的店家都有賣阿給,屬於早餐店性質,只營業到中午。
後來已經變成學校用地了,那兩家都搬到"重建街"斜坡上了
(吃的時候已經看不到海,只能吃完再到旁邊的公園看海.......)。

其中"老店"就是有"阿給圖案"註冊商標那一家(假日會有一大堆人在排外帶),
有時去太晚(下午2:30以後)就沒得吃了。自從當年帶女王到這家吃,後來女王每次都要吃這家...
因為它的辣醬及魚漿比較對味(每次都點特辣+冰豆漿---夏天吃超過癮)。

但.................
沒變的是...
沒有冷氣...沒有面紙(忘了自備....吃完就沒得擦汗、擦嘴)......

原址另一家到底是"文化阿給"還是"三姐妹阿給".......這我就沒研究了...
因為10+N年來,只各吃過2次.......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lehigh_98 wrote:
拍謝,我是老土,請問什麼是大牌娃娃?

牌照娃娃

thunderbird wrote:
很多年以前我讀書時,...(恕刪)


你說的那家應該就是淡水國中圍牆外的那家.. 下雨天還會漏水哩!

現在已經搬到斜坡上了! 搬很久了!!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好黑的車牌喔~

不過我的2倫也有裝~

灰色的toro貓~只裝在後方左邊一隻~

裝2隻怪怪的~太多~
給我錢~(亮刀)
我也曾經抓過現行犯

可能是我車子停比較偏僻吧

可是還是在馬路旁

進去公司差不多10分鐘

出來就看到有人在搞我的照後鏡

我看到已經少了一支了

當昌很大聲說了"幹........什麼"

那個老頭有嚇到~也差不多5.60歲

我還問他幹麻拆我照後鏡

他居然回答說.....我看這照後鏡會不會亮而已(R1Z原廠的照後鏡~可以裝燈的那種)

屁勒....都已經一支拆下來放旁邊 正在拆第2支了

當場就趕快落跑了
我是好人......好人......好人......我不要當好人拉!!
s910436 wrote:
我會先把包包拉鍊打開...(恕刪)


相信我~你這樣做以後
他會被以竊盜罪移送法辦
然後你也會被以傷害罪移送法辦
一切都一切...都來自於你那不安穩的心 所以選擇飛馳...只是在一念之間...
客觀與理性 wrote:
應該要叫他賠一百倍,...(恕刪)

這樣應該已經觸犯了恐嚇取財~請不要用這種方法逼迫竊盜者跟你私下和解= =...
報警以後再求償才是OK的
不可以脅迫對方給多少錢~不給就報警~很多店家或大賣場都是這樣吃官司的
一切都一切...都來自於你那不安穩的心 所以選擇飛馳...只是在一念之間...
crade wrote:
今天跟閃光去淡水因為...(恕刪)


大大應該直接大叫,請路人先制服他,然後報警。

這種人應該送進去吃牢飯的~~~

但閃光也在,先請閃光備好安全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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