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8 條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先說說看你為什麼要在限速110KM的路段用85KM的時速佔用中線?
EVO阿正 wrote: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由你提出的法規一,行駛速率低於80km的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開版者提到的車速為85km,不符合行駛於外側車道的標準同時,01版一堆人主張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能行駛所以,不能行駛於外車道,不能行駛於內車道故,當然應行駛於中間車道同時,由上述法條第二點,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開版者提到的車為小型車,非大型車故,不適合行駛於外車道你提這兩點真的是很支持開版者的車要行駛於中間車道呢
外線/中線/內線限速60/80/90or100or110今天如果三線道有3台車各開60/80/90or100or110完全符合速限要求這時候後面會塞幾公里?所以重點是法規太爛建議提升到80/100/120然後加一條嚴格取締一旦在非塞車情況下被右側車輛超車一律吊扣駕照
Benpli法規有規定高速公路車開在中線不得低於100公里時速嗎??? 沒違規的開車不行嗎? 你要開快 自己去變換車道超車呀.上面這一位 似乎 不知道 大卡車的超車道就是中線??這個事佔用的不對逼車的更糟糕!!只有一個原則比人家慢就去右邊, 比人家快就去左邊不要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