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騎士為閃違停車擦撞路人後倒地再遭遊覽車輾斃 路人也送辦

八德警察局可以再不管阿
更寮腳那邊交通那麽亂
就只看過在介壽路口抓機車沒兩段式
從來沒看到有在抓市場那邊停在車道上的違停
出事遲早的事情啦
快樂上學去
看來看去, 天龍國 比較 有秩序. ( 台北的警察 不好當, 抱怨 台北刁民 多, (朋友說的))
Jack 你好棒
" 出事遲早的事情啦 " ,那麼,希望能一次爆發,記者才會去問市長,不然二個月一次,沒人會記得,最好一年份的額度,在同一個月內發生,那才有改善的可能性。
這種情形不是很常見嗎?

去年台中就有騎ubike的學生 要閃違停在路邊的汽車

結果就被後面的車撞倒 碾過 死亡

所以 檢舉違停還是有一定的作用在
arthur7110
確認當然是要的,但違停不就是主因嗎!請勿本末倒置
Jack 你好棒
違停是主因,但我國政府不在意,日本都在意了,自己國家不在意,笑死人了 [偷笑] [偷笑] [偷笑]
狼0223 wrote:
R.I.P3/29晚(恕刪)


限縮下的亡魂,4/30之後應該會更多
arthur7110
感謝提議不能檢舉違停的民代,哪一個民代自行谷歌
行人就是沒路走才會走到車道上
地方政府機關放任違停跟占用騎樓的結果
fishtears wrote:
……就只看過在介壽路口抓機車沒兩段式…(恕刪)


因為你家市長說的啊!


arthur7110
感謝儲君鄭市長體諒違停、體諒不執法的警察,都馬是檢舉的人太閒的錯
看影片明明就違停車輛的錯,關路人什麼事。路人擠在違停車輛前,一動也不能動。

依她那個騎法,後照鏡就算沒打到路人,也會打到違停車輛。

其實那個縫她根本就過不了,機車的車體目測是勉強可以塞進去,但沒有計算後照鏡寬度是比車體還寬一點的,硬要鑽,後照鏡一定打到。

至於為何會這樣粗心大意?
估計後照鏡平常就裝飾用的,看下髮型有沒有亂的。騎車時瞧都不瞧後照鏡一眼,幾乎忘了後照鏡的存在…

而且這樣鑽細縫,完全沒留退路,遊覽車要是往右一點就夾心餅了,沒有任何方向可以逃脫。防衛駕駛觀念太差了。


違停的應該要付最大責任吧。單線道 (還是兩線道?)也在違停!

當馬路都他家的,自大狂自我中心,沒品到極點。

除非腳殘廢,不然停遠一點走幾步路是會要命嗎?

不管是不是違停,至少停在不擋路的地方吧。眼睛是用來看的,路那麼小條也在停。就這樣停下去,整條路給塞了,良心是都不會痛,臉皮比鐵板還厚。結果還害死人…

常見單線道也在違停的,停下去等於封路,真想問候是不是腦殘。
ccs911
台灣得走兩步會死這種絕症的多到數不完
pcian
違停害她死 還是硬要擠才害死自己?
重點是雙線道,
遊覽車都開在內線了,
那外線是發生了什麼事?
連行人都要走到靠內線來。
Jack 你好棒
紅線違停後,再併排 ?? 直接少掉一個車道,看事後照,外線很空啊 ?? 該不會是死人了,一堆違停車快落跑 ?
看起來路人被告剛好
完全不看
幸好是機車
要換遊覽車...好像也一樣過失致死
道路規劃不良,沒有半點責任?
執法不力,違停到處,沒有半點責任?
機車從後面擦撞走在通車道前方的路人,
還路人有肇責咧,
走路的路權最小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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