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騎機車出車禍,對方置之不理(也騎機車)怎麼辦?

就提告了!刑事庭自然會做鑑定…對方擺明就是要擺爛了
這情形的車禍很常見,都是7/3,不可能無肇責。
doxa957 wrote:
這情形的車禍很常見,(恕刪)

直行撞轉彎,七三可以想像(直行車太快,應注意未注意)
但現在是轉彎撞直行啊… 而且直行車刮地痕只有五公尺左右(表示直行車速度很慢),七三不會很奇怪嗎?(如果對方是超跑,那直行的機車騎士不就被撞之外,還要賣腎賠對方了?)
a5w7977
台灣法律就這鳥樣 行經路口要減速(隨時可煞停)你滑出去了就是沒減速 煞停就不會往前滑 就是有過錯
doxa957
你說的我也認為有道理,我是衷心希望你們無責,這樣對方的詭計就沒辦法發揮作用。另外在這時代,撞的超跑真的不用賣腎,只要保險保足夠就好了。
看初判應該是無責,至於要不要花3000,讓對方自己去花。

對方以為互告傷害就會贏喔!笑死。
反正先去區公所談和解,不來或談不攏就直接去警局提告了。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直行車若看的到對方也會有肇責喔,除非對方憑空出現。先去找行車記錄器吧。你有沒有超速,沒有違規才有機會無肇責。
孩子的事,孩子要學會處理
不放手,孩子到四十歲還是孩子…
要省錢 車鑑,刑事偵查庭就可以向檢察官或是檢察事務官提。
這邊很多人都沒上過法院。不管告人或是被告。

責任比,不是刑事偵查的重點。

車鑑就看運氣了。沒有一定怎麼樣。有的話 鄉民拿出資料來我讓你們打臉。

先談在告。這時間會更長。

尤其這個沒有直接證據。證人(行車記錄器畫面) 沒第三責任險。如果受傷的人開刀或是住院。大概賠掉半年的所得。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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