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阿堯 wrote:我想請問一下,車貸遲繳20幾天就會被拖車公司拖走嗎?我還有機會將車子取回嗎??小弟去年買了一台新車(恕刪) 〉〉〉我以前當車貸部主管一般強制執行取車都至少2-3期以上欠繳才會委外拖車因為拖車的成本也不少至少都3萬以上對方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強制執行程序自行委外拖車爭議也很大依據動產擔保交易法貸款公司要在10日內通知車主贖回30天內,至少5日公告拍賣車子你的個案大概只能和貸款公司協商當然也可以硬一點要求他們返還如果沒有依法程序處理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