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如果簽放棄索賠的同意書, 我是贊成重機上國道的..像是自己轉倒, 大卡車噴起的石頭 K 倒, 撞上掉落物.... 之類的.因機車保護較差, 或是連累到後車. 等等扯不清的問題, 通通放棄賠償..我很贊成..
lexus_sky0066 wrote:是啊,自己負責就自己負責大重機騎士違規出意外本來就自己負責 說的很好聽,「大重機騎士違規出意外本來就自己負責」你是生活在台灣嗎?台灣法律是這樣嗎?現實是「撞到誰就牽拖誰」,這種新聞多到看膩了。最後,就問你一句,你到底知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族群這麼惹人厭啊?
最好是不要開放,高速公路狀況多,路上一個掉落物,或是一陣強風、一場大雨、一個鳥擊、一顆飛石、一灘積水、一抹油漬就可以讓重機騎士粉身碎骨。但如果真的真的要開放,我建議只能走路肩(超車時可以暫時允許進入外側車道)而且必須限速80公里(或更低)。不要跟我說,不應該有這麼多限制,站在政策高度立場,一個重機車禍可能會衍生很多社會問題,更何況一個重機打滑很容易造成連鎖事故。還是一句,能不開放最好不要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