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女拒檢衝撞...副駕閨蜜遭擊斃警「用槍合法」不起訴!

媒體風向說有罪則有罪,風向無罪則無罪
案例百百種,討論不出個結果的啦! 邏輯大家都懂,但狀況太多了,最終還是法官心證.......
廢話一卡車
可惜,台灣人多數不懂邏輯! 你大學有修過嗎?
曉得
志堅在二間大學修過,畢業後被羞過,可惜啊
Snoopy wrote:
牠嘛的,

那天你們走在路上被警察的子彈莫名奇妙的打死,「用槍合法」,沒人負責。

拒檢及危害警察生命是駕駛人,坐在車子的左前方,

近距離開槍還能打中乘客,這是訓練不實。

把危害警察生命的拒檢駕駛人打死,我百分之百讚成。

槍法不準,用槍時機不對,沒那個能耐就不要亂開槍。

一堆盲從,基本邏輯都沒有,難怪臺灣一直向下沉淪。


分享一下美國近期發生的判決

簡單說, 警察要上前逮捕開車的駕駛, 駕駛用車衝撞警察, 警察對車開槍, 結果擊中車內16歲懷孕的乘客 並造成他的死亡. 雖然該區的檢察官已經調查認為開槍是合理的, 但是死者家屬依然對警察局與開車的提起民事訴訟, 該案的「陪審團」最後認定 警察局跟開車的要賠償死者家屬$2100萬 美金


此案件的美國警察是站在地面上對車子開槍, 與台灣警察趴在行進車輛的引擎蓋上似乎又更「安全」一點.
即使如此, 該案檢查官也認定開槍符合規範與版上多數網友認知相同. 但是審判民事的「陪審團」就如同你想的, 不認同警察開槍合理

所以與你意見不同的網友 並非是盲從, 只是與你看事情角度不同罷了

PS, 我是認為開槍時機不正確, 開車攻擊警察的是駕駛, 只有駕駛應該吃子彈. 車內的乘客並無攻擊警察, 可以說是個無辜的第三者. 這時警察試圖對「攻擊的駕駛」 開槍, 卻忽略身旁有無辜民眾. 結果該吃子彈的沒吃到, 反而打死無辜民眾.
farside
嗯嗯,所以應該被撞死,為國犧牲,我懂了
nerdwannabe
應該要問他為何要用肉身去擋車. 用警車來擋是個更好的選擇
只有不起訴太便宜她了

應該判賠警察精神賠償費1000萬
曉得 wrote:
奧迪女拒檢衝撞......(恕刪)

這個警察用槍要再接受訓練,那麼近也能打偏那麼遠..
npnpnp1979
好希望你們去當警察 來幫我們示範 如何在移動中的車子引擎蓋上 命懸一線之中 精準射擊? 加油好嗎?
廢話一卡車
你就是不會用槍,沒打過90手槍對吧?! 歪那麼遠。
大野狼 wrote:
誤殺 ?好~ 死的(恕刪)


真的不希望你的家人也坐在失控駕駛的車上。 然後被要開槍的警察射擊。

最後你還可以說出 殺的好 這種話...

你是不是沒看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
farside
有這種朋友,自己要檢討,死好
winter0157
物以類聚 垃圾 就是會跟垃圾處在一起啦 正常人哪會跟這種垃圾混再一起
警察叫你停就該停阿
要改成從拒捕起都是用槍時機, 後果由拒捕者自負, 如有當事人之外的民眾有因警察開槍致意外, 傷害由國家負責並向拒捕者求償。

曉得 wrote:
奧迪女拒檢衝撞...(恕刪)
npnpnp1979
+1 我要是警察 一定 匪賊跑東 我就追西 領薪水而已 何必玩命? 這啥鳥社會
整串看下來一堆神人,怎麼不加入成家班,難怪會有法官說遇到攻擊要奪棒,不能反擊
緊急情況還趴在引擎蓋上,瞄不準也是情有可原,還訓練不足勒

嫌犯跟土屋圭市一樣拼命甩尾,排水渠過彎,關大燈騙警察,這些你們有看到嗎?
npnpnp1979
沒辦法 台灣智障的人 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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