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肇事逃逸者,又是態度不佳,有時找警察,警察找人來之後,肯定說詞一堆,畢竟是民事問題,最後還是進入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想想既然都肇事逃逸,會賠償嗎?最終都是走入法院程序,耗時耗力,台灣法院判決下來,賠償金額都不會太高,要求恢復原狀,哪管是進原廠還是民間?通常法律對有些人是無用,還是要採用暴力,尤其台灣知法犯法的人太多了,法院又判得很輕,要不然台灣的詐欺犯,毒品犯 , 暴力犯 抓都抓不完,絕大多數還是累犯,只要不傷及性命,絕大多數都是易科罰金,進行和解了事。
綜合外電報導,案情大概是:高雄市一名有吸毒習慣的薛姓男子,認為長期在家聽到的喇叭嗡鳴聲是一名友人從國外遠端遙控製造,竟拿榔頭前往友人住處砸壞椅子,人在國外的友人接獲接家屬反應後,打電話請施姓等4名朋友幫忙討公道,雙方狹路相逢時車輛發生擦撞,薛男竟亮刀嗆聲,施男4人分乘2汽車追逐薛男的汽車,撞車逼迫薛男停在路邊後,施男等人下車持棍棒砸薛男的車,並駕車從後方多次碰撞薛的汽車,當地2名婦人連忙出來阻止,大喊:「別再砸了!」警方快打部隊到場將雙方5人逮回調查,訊後將依聚眾鬥毆、毀損、傷害罪送辦。該名阻擋的婦人為白車薛姓男子之母親。那個地點可能就是薛男住處。蘋果新聞網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