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檢舉失敗了?為什麼?

之前也檢舉失敗才知道原來路口任意換道是不罰的。但相較這種直線道路,其實轉彎換道是更危險的。很多台灣駕駛人在多車道轉彎都是切直線而不是順著導引線前進,很容易跟其他轉彎車撞在一起而險象環生…
到了路口隨便你切,即使有虛線,那也不算車道線,不用打方向燈就可以切。
以上是我檢舉失敗的案例
胸襟小到可以,這樣也要檢舉...
路口沒有畫線所以不會成案,員警是正確的沒有亂開單。
你檢舉的經驗應該非常淺
這種有爭議的我根本不會浪費時間檢舉
明確違規行為的就一大堆可以檢舉到手軟了
EZGM1 wrote:
這台黃牌兄這樣算換車...(恕刪)


換車道
故名思義要有車道這件事
遺憾的跟您說這個檢舉失敗很正常
因為路口沒有車道線...
別問合不合理
至少法規解釋上現在是如此...
路口沒有畫線的話,其實也不容易成案
過一個路口,可能四線道變三線道。

常常開直線變成車子中心在車道線上頭。
這樣檢舉就能成功




呼籲愛螃蟹走路的去那種六線道、八線道的大路口,45度對角切,愛怎麼切就怎麼切,記住不要蛇行就好,警察認證沒有違規,也沒有民眾能檢舉你,路口切不是變換車道,後車撞到你還要賠你,看完有沒有心癢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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