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開中線「時速77」挨罰4千龜速駕駛提告!一審贏了二審吞敗

chusam wrote:
好幾個人都沒看懂嗎?...(恕刪)


非最內側車道,應該要開80以上,結果測速槍測出77被開單,我有看錯嗎?
【高速公路限速90公里路段,車速低於80公里的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
竟然有這條?長知識了
台灣的法規、執法及法院果然亂七八糟,要嗎不抓,要嗎亂抓,然後亂判;這事奇怪的程度,和排得來速被警察告發違規停車不分軒輊。
甘蝦
nan0121你說的好像怪怪的,每一線道是有限最低時速但最高時速是一致的
nan0121
甘蝦 抱歉,我打錯,我修改一下外線車道上限。感謝告知。
臺灣真是奇妙的社會,

在國外都是能開多快就開多快,

自己開車出門求的不就是趕快到達目的地嗎?

要慢慢開不如坐大眾運輸還比較快,

高速公路開80幾,

坐台鐵都比你更快到達目的地,

更何況搭高鐵。
沒辦法現在看到車就要超

常常超過去發現前面根本順暢無比

那些龜車不知道到底龜在中、內線要幹嘛
7188011
如果習慣看一下龜車駕駛座,10台有8台在滑手機或講電話,您觀察看看
C.T.A
正解!! 真的太多手機都放在駕駛盤上的[囧][囧][囧]
台灣總會有一些三寶類的觀念很奇怪,
總是自我感覺良好的認為"慢"就安全,
殊不知只是造成他人的困擾及塞車。

在"高速"公路上"龜速"行駛,
到底有什麼好驕傲的,
驕傲自己損人不利己?

那種漫不經心、無視他人、
沒有同理心的駕駛,
才是塞車跟車禍的成因。
Patty60205
嬰兒剛學會走路因為不成熟所以慢慢走比較不會跌倒。三寶認為自己慢慢開才安全,講白一點就是技術不好
曉得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高速公路限速90公里路段,車速低於80公里的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


請問這個在哪裡?找不到
法規在這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剛剛查了一下,行駛內車道,目前警察執行有兩件規則會被處罰要注意

1. 慢速車定義=時速低於80km/h。慢速車僅能開在外車道
2. 內車道未以最高速限行駛

而這個案例是中線未開到80km/h。而我印象中很久以前只有兩線高速公路時候的法規,當時背的題庫是
內車道最低要80km/h以上,外車道要60km/h以上。

But

現在高速公路至少三線,所以(印象中不確定待查證)是否除了最外線以外可以開在60~速度上限遊蕩,其他線應該都是80~速度上限遊蕩。

那新聞的事主,就是忽略了這點除了外線可以低於80,其他線都要高於80km/h以上,另外內線有得最高速限規定。
甘蝦
所以讓我忽然想到一直要求以在內線車道最高時速行駛,原來用車錶的最高時速(用110跑時間103左右,錶速低於105實際已經9字頭在跑)
nan0121
對,以我車經驗,錶速是跟GPS差5km,有試過123表速沒被拍。
我自己的經驗,還有之前在網路上爬了一些論壇得到的結論,

其實車輛在出廠時,只要輪胎規格是與原廠一樣的尺寸,
那在行車電腦裡所記錄的速度表與里程計是很準的!!!


但是為了一些奇怪的理由,在儀表板上顯示的速度值,
卻要灌水變成快樂表???


甚至有些車輛原始出廠時,實際速度只有92km,但表速已經到100km了。

若車上沒有加裝其他可以測真實速度的裝置?
駕駛員怎麼知道自己車輛的實際速度???????

當執法者要依時速限制來做為裁罰的標準時,
是否應該先要求車輛製造商,

除了駕駛員自行更改輪胎的規格外,

在原始出廠的規格下:
於速度表的顯示值不得以快樂表的方式呈現,
而應採用最低誤差值的方式呈現!!

不然,如何要求百姓心服口服。
nan0121
我想警察有機會抓到低於速限,一定是都沒啥車情境,如果此時又想慢悠悠開又沒定速功能,那就到外線避免風險,反正都沒啥車。若車多或是有一定車流,警察也很難舉證你不是因為前車減速所以你也跟著減(需要影片)
wkh2006
不是這樣.我換了幾部車, 從落地就是100時GPS=95,唯一例外是福特,表速=GPS
不在內線也用這條,那以後高速公路塞車,速度小於80km/h,全都要罰,然後帳單全給高公局,故意使人違法,有時情理法,沒有影響別人還有內線超車道,跟現在很多檢舉魔人一樣,玩法弄法
nan0121
法條有說,塞車有排除喔~~
曉得 wrote:
國道開中線「時速77...(恕刪)

5千元夠買個有GPS的車用導航
如果不會安裝還可以包含請別人安裝的工錢了
竟然開了快5年都不知道自己是路隊長也太瞎
開個手機地圖或測速不是也可以知道
ForLucky
時代一直在改變,現在用手機感應就可以做公車火車了,不識字的老媽之前看到手機感應就會叫沒有刷卡問半天
陳阿瓜~
那出廠快樂表功能是什麼...還要人民自己花錢裝其它測速儀器,實在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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