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達人注意啦!! 停字沒停、停牌沒停、閃紅沒停,即將加強取締!!

看來我要停兩次了
拜託停等線好好畫,經驗上很多線都是畫在停了卻視野不好的地方
罰得輕很多人根本沒在怕吧
斑馬線的位置很有問題,通常車都要停在斑馬線上才能看清楚左右來車。應該把斑馬線往後移,路口跟斑馬線應該有一台車的空間讓駕駛可以暫停確認左右來車再前進,這樣也可以避免左右沒車了可是行人突然走過去。可以看看荷蘭的道路設計。
cake_pochacco
我也是覺得停止線畫得很有問題,停止線停下來的地方根本看不到兩側來車,真照規矩就是停下來再慢慢往前滑,滑停在斑馬線上看清左右來車後再通行
獨輪車、腳踏車、機車是否比照辦理? 還是四輪(含滑板車)或以上車輛獨享?
與其這樣
不如全部設置紅綠燈,也不要搞什麼閃黃或閃紅
闖紅燈全責結案
美國的STOP sign,等同我們的停車再開,如果敢不停,很快會收到罰單。
maya95
加州 $238 鎂起跳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首先來新聞提升路口行...(恕刪)

天龍國以外當作沒這回事....
天龍國之內大概一個月之內會當一回事...估計一個月就算多了吧...
私以為這幾年讓市區交通進步的不是警察,而是靠民眾檢舉。

另,停的用意在於看確認橫向車流,但台灣的道路往往是沒有把車頭伸出個半顆是看不到啥東東的,要馬左右違停或違法劃設停車格,要馬道路設計不良。

把問題根源歸咎於單一原因是解決不了什麼的。
為何ooxx.....違規事項要加強取締? 因為幾乎沒取締過啊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啊
看看人家怎麽做的.

看不到左右來車一樣在停止線停下. (美國規定至少三秒鐘)

然後慢慢嚕出去看清楚才走啊! 到底有什麼難? 覺得難就不要上路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