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3頁沒有初判表 沒有現場圖沒有路名他不聞不問樓主也不聞不問這樣很好啊過6個月後就自費打民事官司想要對方賠錢就自己要主動一點過了5個多月......強制險去申請理賠沒?主動約對方去公所做調解沒?受害方自己不主動一點只是便宜對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