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 wrote:既然是超車道,為何不...(恕刪) 雪隧不就已經證實給你看了,最高速限從70公里提高到90公里,然後呢...一堆車還是開80以下,就算提高到200,不敢開的還是不敢開,老大心態繼續慢速龜內車道
在台灣內線不讓道有太多條文允許用路人可以占著不讓,交通風氣、和掌權者對交通的專業程度不認為這是問題,因為他們只懂抓超速、插科技執法、禁機車...學對岸的科技執法學得很快,但卻永遠學不會內線最低速大於外線這條去問政府:千篇一律回答請用路人減速慢行、發揮公德心去找警察:未低於最低速限,不舉發去問三寶:我沒超速、我沒違規、為什麼我不能開內側(不斷跳針)只能說:讓出超車道叫做公德心,不讓道叫做沒品
內線再提高速差,還是有中線車高車速,內線車速不到......發生狀況時如何釐清?舉證?.......那麼麻煩做甚麼,目的只是不希望有人佔道吧......直接規範,除超車與特定用途車種外,一律不得長時間占用超車道或只要佔道不讓被欲超車從後方拍到證據,就違法......其實,很多規範與法律,都是內心道德標準的最後一道防線,規範與法條再多,都比不上和和氣氣的用路人......很多時候,都知道讓一讓就好了,爭對錯幹嘛?意氣用事?都知道超車道大家都可用,不讓沒犯法,沒必要讓.......但後車來的是救護車,讓不讓?是因為沒讓會違法?還是體諒救護車?我願意相信大部分的人是因為體諒吧!!這時會去想到爭對錯嗎?區分救護車、一般車、屎在滾的車、趕見一面的車......就讓一下,難?但若沒啥緊急事,別人不讓,也別氣到去理論對錯或希望改法條啦!!沒必要......別人擋路,說不定是上帝美意的安排,讓你晚個幾秒鐘,躲過危險、躲過罰單......一句口號,真的蠻不錯的......"讓一讓,世界更美好~警察廣播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