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還活著 就有機會申訴或許 符合國賠條件(而駕駛人是否有錯 是另一回事兒)施工或維修養護工程未依道路使用規則在實體“車道路面”於至少100公尺前設置三角危險號誌全民買單雖然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令人 覺得他行為可憐可憐的是:駕駛人 他完全不明白安全觀念之重要性!內車道為超車用道主為 疏散車流之用!!
https://news.tvbs.com.tw/amp/local/1567149在出錯之前仍需為所有用路人彼此保有一絲防錯 與除錯機會!請讓我們在 失誤失察情境下仍有機會 減輕傷害或避離減少直接撞擊剛強硬體機率雙方(彼此 均安) 多一重保障!老實說 在高速行駛時,的確較困難 即時發現前方車輛是靜止或緩行狀態。註:當時情境 我車正提速 加速中...我自認 我開車已盡力用心注意了。差點兒也撞上前車!我用盡力氣 往下踩剎 <=== 只用右腳操控習慣;左腳自然妥妥當了支撐點*1&2 兩點 自然不移動:1.左腳 2.身體(臀部在座墊上)*動的是右腳 右腳則能極盡全力往下踩*直覺方式開車*不用過多考慮 當遭遇狀況 方向盤抓好 不偏移 (以前 我早預先推敲思考模擬過 該怎緊急煞車/臨危不亂)*迅速提起右腳 猛力下踩之際 吾已同時按下危險警告燈訊 <=== 大家注意 看至 沒有?*彎下腰 撿拾掉落物品 (毋須思考)自然也排空檔 拉起手煞車 吾平常習慣就這樣了提醒您:記錄器攝影視角 並非駕駛人視角。你安全 我安全 大家都安全!
Kelly920925 wrote:施工或維修養護工程未依道路使用規則在實體“車道路面”於至少100公尺前設置三角危險號誌 那些內霸族 (內線霸佔族)一上高速公路 就直切內線定速開下去 就直接睡覺 自以為最高速限 完全合法沒有違規有沒有放安全錐 警告標誌對內霸族來說有差嗎?
Kelly920925 wrote:我自認 我開車已盡力用心注意了。差點兒也撞上前車! 其實內車道, 外車道的車輛煞車燈都亮了(約2:01時候), 你跟前車的距離就已經在減少了, 到2:03 時候更是快速縮短距離. 而聽到你重踩剎車時間是約2:04.只能說, 可以把這次當作一個經驗, 讓你可以更早預判車況就能夠遠離驚險狀況
nerdwannabe wrote:燈都亮了(約2:01時候), 你跟前車的距離就已經在減少了, 到2:03 時候更是快速縮短距離. 而聽到你重踩剎車時間是約2:04 最大的聲音 應是物品從座椅上掉落的聲音然我右腳大力踩下煞車踏板後直到車輛發揮有效煞力..有較大煞力時我右腳 被拋甩而出 未在踏板上嚕因慣性關係“往前”拋出之力道很大右腳 繼而懸高 無法自控。最後 腳才又落下。當時 車已完整切進中線後“至少又經過1秒多以上 ”時間 我才發現前車靜止,這時 也沒時間思考 是反射動作 奮力急煞喲。註:我訓練自己 平常開車時候 我的右腳 經常得預備著即有防禦駕駛觀念 途中若突遭異況#尤其機車在前 或靠近時#吾假設狀況 “前車可能突然翻車”我得因應要快快(離開油門 往煞車板踏去)吾指 內心預備著。只需預練幾次即足矣:熟悉操駕後 自然成習慣。就不必,一再刻意練習 。 好似 近於50公尺以上距離 才確實煞停(?)。這時 我尚未發覺..*CITIGO手排引擎車 有所謂的跑車模式 尤其短時間大力踩油加速快些。*我認為 若持續給油 此車自手排,"吾"是以自動排檔模式操控!..時速約100時 牠引擎聲明顯不同(此際 隨後才會進而來至牠最高5th檔次)註:有其它影片佐證 "我來開"..牠加速性沒很差..不算慢..
奉上 事後心得: 若來得及反應 最好先降兩檔次*手排引擎車 可善用檔煞 以利於止停*當時citigo(吾慣用自排檔模式駕駛)吾猜測 已瀕臨將自動往上達5th檔了。*祈望 更快止停時:這車 可往後連撥排檔桿2下(即自排檔/瞬即自動轉換/手排檔)*降至手排4th檔=》續降至3rd檔位。*我穿著 厚底運動鞋 且當時 吾已使勁全力踩煞了!所幸 煞住了(其實當時身體略不適上半身胸腔或內臟 遭至猛力一甩;身體往前 繼而往後傾;)如果我未穿厚底運動鞋 或再緩慢1秒踩踏*我小馬追撞前車機率 很大!5 車輛故障標誌,由車輛駕駛人設置。但實際 有不少車禍 或車輛故障時並未確實放置 甚至駕駛車上根本未備三角危險警告標誌。祈望執法單位 到場時 絕對注意開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