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和四輪大爺的無恥無上...(恕刪) 並排臨時停車停車只罰 600 真的很便宜…,不只佔用了一個車道,而且也讓其他用路人冒著生命危險變換車道…,這樣干擾交通只罰 600 真的太便宜了!上一次也看到一則新聞:因汽車要從停車格出來未看後方是否有來車直接開出,導致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擦撞倒地被後車撞死,這樣也只罰 3600 …,3600 也就只是經濟稍微好一點的人吃一頓飯所花的錢而已…台灣的交通罰款是 20、30 年前訂的,那時沒帶安全帽罰 500,現在也罰 500 ,但是時薪早就從 60 跳到 170 了…交通罰款什麼時候跟著三倍跳?如果政府提高不要再說什麼政府搶錢了,如果自己不違規,那罰多少跟自己有什麼關係?會靠夭的八成是心存僥倖想籍違規來貪圖方便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