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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
就是要在公開場所,是在大家都看得到、聽得到的情況下罵,網路討論區/線上遊戲/BBS⋯⋯等,只要是公開留言,都算是「公然」,01上符合:「公然」。
知悉你在罵誰:
這點有個問題,千萬不要以為,沒有指名道姓就沒事。如果你的描述能讓他人對號入座,例如明知社區兩位大媽,於垃圾車前吵得不可開交,雙方不斷互罵,吵完架後直接在臉書發文:「賤人!若要人不知,小偷就是小偷。」,而社區當時倒垃圾的人,都知道兩人是因為物品失竊而吵架,因此這篇文章在罵誰,就算沒有寫出姓名,也會觸法。
所以,別用奇怪的字眼,可以光明正大貼圖這台車:[停車,停的很奇怪],相片最好還要證明:[車子不是停車中.....],避免產生誤會,還記得以前檢舉違停,還要間隔3分鐘的相片,也別多此一舉加入怪異的字眼,避免有人補資料後發生:[對號入座],且這對號入座還可反向操作讓:[案子刻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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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公然侮辱罪」也有排外條款,這部分請:[閒閒沒事幹的補齊................]
我家小妞蛀牙了~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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