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這很難看圖說故事,說不定是先前左右隔壁兩部車子停在中線,而害他只能停中間線,隔壁兩部車離開後就變成事故現場了。
RickyHsu77
正想這樣回,還是有明理的人在.
公有停車場?私立停車場?內部工作人員佔位置等工程車來停車施工?
之前有機車停旁邊?還是之前車輛亂停現在走了導致?
ivanKK wrote:
公共場合拍照違法?(恕刪)

也是我可能沒好好了解
「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前提是,「公然侮辱」要成立,有兩個要件:一是公然;二是要知悉你在罵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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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
就是要在公開場所,是在大家都看得到、聽得到的情況下罵,網路討論區/線上遊戲/BBS⋯⋯等,只要是公開留言,都算是「公然」,01上符合:「公然」。

知悉你在罵誰:
這點有個問題,千萬不要以為,沒有指名道姓就沒事。如果你的描述能讓他人對號入座,例如明知社區兩位大媽,於垃圾車前吵得不可開交,雙方不斷互罵,吵完架後直接在臉書發文:「賤人!若要人不知,小偷就是小偷。」,而社區當時倒垃圾的人,都知道兩人是因為物品失竊而吵架,因此這篇文章在罵誰,就算沒有寫出姓名,也會觸法。

所以,別用奇怪的字眼,可以光明正大貼圖這台車:[停車,停的很奇怪],相片最好還要證明:[車子不是停車中.....],避免產生誤會,還記得以前檢舉違停,還要間隔3分鐘的相片,也別多此一舉加入怪異的字眼,避免有人補資料後發生:[對號入座],且這對號入座還可反向操作讓:[案子刻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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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公然侮辱罪」也有排外條款,這部分請:[閒閒沒事幹的補齊................]
我家小妞蛀牙了~
笑死
這個 叫 高級車 ??
這種車款 普遍是 老人 開的車 技術不好.....
同時神經又很大條 對羞恥無感.......
jsyemail2 wrote:
請教一下 : 說車...(恕刪)


看到留言 我超想笑的......
公然侮辱......
小施汽車的老闆 曾經對一件新聞 發表感想
好笑的是 被嘲笑的事主 竟然以 小施的言論 讓 "她" 感到不舒服
而去提告 結果可想而知 ........
公然侮辱.......

噗哧
john651216
但要跑一次就很麻煩不是嗎 ?
暴走浣熊
那個亂告的人好運,遇到小施不追究而已! 不然小施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完全可以反告那位妨害名譽或誣告! 而且成案機率比他告小施還高。[^++^]
不要臉天下無敵
這車主佛心來的,應該是怕自己車太寬,為了讓左右鄰車好下車,所以只好壓抑自己的恥度,就停這樣了!
mineral0208
幫你點讚
欠公幹,可能勞賽去
第一次看到這樣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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