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認不認同警察的執法對於警察的公權力都是必須尊重的因為將來你也可能會有需要警察保護的時候就像救護車,為什麼大家都要讓他先走因為車上有需要救護的人將來也有可能是你認識的人甚至是親人在車上那你覺得救護車是不是該尊重 ?
一個婦人可以直接一掌打到員警臉上(台北市)再想到之前一個逃犯一把短刀,獨力幹掉兩名員警(台南市)我只想說,是不是民眾已經被教育到習慣以"暴力方式"挑戰警察了而警察也已經鬆懈到認為民眾只會靠么跟罵三字經這問題是不是蠻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