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潑你冷水,不要以為PO張三聯單就表示已經提告成功很威很無敵了喔3年前我也去警局提告過,一樣告一個網路謾罵的,確定有指名公開罵我的但警員作筆錄過程就很消極,什麼這個告不成啦,沒關係你可以送件,結果收到回函果然因為一個蒐證不易的理由打發了我,要我再提確切證據,想想算了,我氣也消了,放那人一馬~怕你們不信,我也來PO當時的三聯單
有幾個朋友從事法律相關職業他們說在網路謾罵到底有沒有罪在法界是有爭議的我個人是認為可能有罪的情況下都有人罵人這樣了如果除罪化還得了我希望樓主可以成功也希望警方檢方認真看待這樣的事套句強國常常說一句話「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樓主告的是哪個帳號能不能講一下大家也好判斷一下成功率
鳳凰寺 風 wrote:對於行車交通或意外事...(恕刪) 有時候告人並不是真的想告成或不告成,而是增加被告者的困擾同時給予謹惕,過去就有蠻多網路上匿名謾罵被告的案例,這種狀況在很多YTR身上也有遇到過,說找不到人嗎?肯定會有方法找,只是現在類似的案件量也比以前多很多,怕是怕警察因為事件小所以處理的進度會慢很多、拖很久
鳳凰寺 風 wrote:理性討論,請勿罵人 .當碰到不理性的交流. 自以為是的嗆人 .我會先提出告訴對方. 後隔點時間就將他列入黑名單了..網路嘛! 資訊經驗交流. 無須過於形式. 禮術.只要能懂 都OK啦 ..也許年紀大了 .初早為購新車剛加入時也被嗆認我亂講騙人. 也說自己80歲了.而此人還經常在此汽車群組出現 . 匿名就是含有美國的自認. 早已黑掉了..只要用嗆人的口語文字 若過於過分就列黑名單.不多事. 不須再交流了.上來只是用用腦. 有點興趣事做. 找到看看眾人的提供資訊經驗參考不會老人癡呆 .受益也蠻多的 . 也收藏不少好貼文經驗資訊 .都謝謝! 不多事 不告人自找麻煩 . 沒那精力啦 .
致命涼 wrote:頂多拿到對方姓名這樣我就知道好幾個站上正義魔人姓名跟住哪 如果當事人是自營業開公司的話那知道姓名就夠了Google很容易搜到其公司的公開資料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電話, 統編, 資本額, 負責人(就是當事人)啥都有了狹路相逢踢到自己的供應商, 客戶, 或其它相關同業那就好笑了不管是要告人還是和人嗆聲可能會被告最好先Google一下自己的姓名看會不會連結到自己其它的額外訊息還有, 取ID和頭像放什麼圖(最近很夯的時事)也是一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