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CM11戰車遭撞「履帶黑一塊」!小客車引擎蓋反插擋風玻璃駕駛重傷

一片引擎蓋都能威脅駕駛生命安全,中華民國交通部還敢允許休旅車偽裝客貨車,強制加裝鐵桿,不怕遭追撞時直插後座乘客腦門?
讓各位知道法律規定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軍車走在道路上發生事故就是依照
公路法第六十一條第三項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第 11 條
(1)軍用車輛及軍用車輛駕駛人,應遵守本條例有關道路交通管理之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及憲兵指揮。
(2)國軍編制內之軍用車輛及軍用車輛駕駛人,違反前項規定之處罰,由國防部定之。


車隊要平安在道路移動最保險方式就是向警方申請路權,交管,
與民車發生事故,肇事責任就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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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由國防部定之...就是除了應負第(1)項的肇責責任刑或民事賠償外,,
以下國防部還會加上 主官記過這些連坐懲罰


grandaurore
行政罰沒什麼用,演訓完成,各級人員記功嘉獎就補回來。
henry999
當人員受傷或死亡,依法院判的肇責負責,除了刑事還有民事,再加國防部這條例
raphaie wrote:
裝甲車駕駛是否因『應注意而未注意』而造成車禍?



這台(大型重機)一定是挑釁 四輪在前面逼車造成的
我們要為戰車爭路權,
支持戰車上國道和快速道路!
利用國道,或許就不會發生這件車禍了。
這戰車會被這2條判過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2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停於路邊之車輛,遇視線不清時,或在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規定: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的白實線,就是一般所謂路邊白線;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這案例只需有後警察或警戒車在後方閃警示燈就可避免,部隊指揮官要負最大責任,然而實際要跑法院是這位駕駛
grandaurore
戰車出營區,不是貼反光貼紙,就是在砲塔置物籃綁反光板。依照片,戰車有停在路右側。
henry999
依照片,戰車已跨過機車道及汽車道,,這汽車是在自己的車道撞上
還好不是撞愛布蘭。
雖然是接近二戰的戰車還是屌打國產車
White bear wrote:
承平時期在馬路上時的確需要一個警示燈,不然晚上就算車燈有照到駕駛第一時間可能也搞不清楚是甚麼...(恕刪)


這是333旅的車身反光條



↑車上2人在砲塔上在轉彎時要注意2側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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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理想的方式~車隊在一般道路行駛狀態
警車前導,指揮車後戰甲車車隊,路口最好也要交管,車隊最後方要有警車或警戒車



戰車這麼寬大,在路上前後警戒,路口交管很重要,尤其在晚上,這車隊前後都有警車
grandaurore
車隊經過紅燈,前後被切斷,就會有部分沒被小車前導/後衛。
henry999
敢在戰車車隊中插入的汽車駕駛心臟要非常大顆,,這50頓戰車比聯結車還可怕!警車及路口警察可燈號移控或擋其他車輛,讓車隊不中斷
這種事情,如果搞到國防部叫全軍戰車加裝燈號
但CM11又將屆壽期,不可能編預算好好整車仔細拉電線;上面下電話記錄,部隊只會亂牽線,也增加漏電火燒車的風險。

戰車沒有後視鏡,車身太寬及兩邊履帶張力不均,常常是跨兩車道擺盪行駛,
遇到國軍戰甲車/中型戰術輪車(很高的軍用卡車)/能離多遠就離多遠。
grandaurore wrote:
這種事情,如果搞到國...(恕刪)


所有軍車,前後一定都有燈,M1A2也一樣




↑這就是幾天前被討論的CM11冒黑煙空污,,原本就不夠亮的後燈,黑煙一冒,完全檔住後燈,
這就是需要後警戒車的原因
履帶車後方都會裝警示燈號,這台轎車為何會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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