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號碼錯一個數字竟不予舉發

Jey.T wrote:
月初冒著生命危險拍了...(恕刪)


警察沒毛病阿,他若讓你檢舉成功才叫瀆職吧
記得多年前有朋被開罰路邊違停, 警察寫錯了燈柱號碼, 幾天後朋友發覺這條路並沒有這個編號的燈柱, 就將罰單退回作廢了.
foster_yen
誰是"有朋"? [嘖]
簷前淚滴
漏字, 是“朋友”, 好彩這裏不會作廢吧.
檢舉達人就不要來這裡取暖了
我遇過太多鳥事...
有次系統上違規時間上下選錯
與實際違規時間差了五分鐘
不舉發...
違規停車於消防栓旁
不舉發
承辦人員在電話中親口說:
我們要替違規人著想!!!!!!
我們要替違規人著想!!!!!!
我們要替違規人著想!!!!!!

我就再也不對警政系統處理交通違規舉發抱有任何期望了
很閒喔,沒事做嗎?
人家收到就是錯誤資料,幫你開單,要是有問題,他的責任?
還是找不到人的責任?
檢舉人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不符還讓你檢舉成功的話,你"可能"會吃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
還好警察不予舉發讓你逃過一劫.
Jey.T wrote:
剛又試了一次,確實網頁就是直接帶入我的身分證字號,我也是用Chrome,年初我檢舉過一個,那次就完全沒問題。

現在我有點懷疑會不會我填的資料根本就是正確,但警方故意講我資料填錯不舉發。這種情況有可能嗎?


檢舉時都會發認證信

國道的檢舉可以查當時檢舉時的資料

新北的系統應該也能查
檢舉者身分證字號輸入有誤,

警察如果沒發現開出罰單,

絕對不會有偽造公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法律責任的,

請愛違規仔不要唬爛喔,

笑死人的腦袋。
白垃圾民代都進垃圾車,尤其台中那一個江。
Jey.T wrote:
我跟承辦人員說可能是那邊有問題那我可以補正...對方竟說沒辦法喔,下次檢舉前煩請確認清楚資料是否正確再送出,然後就問我若沒其他問題就要結束通話...

你可以重新提出檢舉
既然身份證號碼不符合
前案對您來說沒有代表性
白話說等同您沒有檢舉過
所以您重新提檢舉不屬於一事不再理
strayvet
依照正常警方的效率,通知的時候可能已經超過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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