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Uber突開車門,害騎士被砂石車輾死,判刑10個月(未和解)

垃圾恐龍法官,判這什麼東西
難怪台灣會變交通地獄
希望有一天爛法官的家人也被違停三寶擊落!!
過失致死罪最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60個月
這法官只判1/6?
意思是說這個亂開車門致死的過失 不太嚴重囉?
早就看透台灣司法了, 案案從樓地板判起,

這次台南撞死3歲小孩的孕婦, 我預估判不到1年,
甚至還能因生產育兒理由緩刑, 顆顆
整個車道被這台車佔了一大半就算沒開門也很危險
這個法官真的是恐龍法官耶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沒有和解 , 還判不到最高刑度的1/5
天啊...姊姊直接目睹全過程也太慘忍了
違停就已經夠可惡了還在這樣大車流的路段不施行兩段式開門
根本就是謀殺。
在台灣 還是開車安全點 出交通意外掛點的話政府是不會幫你討公道的
樓主不垃圾
要不要提出判決哪裡恐龍?
dslme wrote:
這個法官真的是恐龍法...(恕刪)


法官判決很合理

無理性的人才會跳針
用情緒發洩要五年刑
jxv wrote: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恕刪)


車是違停沒錯

可是看影片

公車格還比違停

佔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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