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Uber突開車門,害騎士被砂石車輾死,判刑10個月(未和解)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靠近中華路口處2022年2月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當時一輛Uber違停紅線上,而司機突開車門,導致22歲張姓騎士因閃避不及撞上車門摔車,頭部遭同向後方砂石車輾過,人當場爆頭慘死,張男的姊姊目擊全程崩潰痛哭,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張男26日上午從五股住家出發,要到台北一間宴會廳打工,當天上午9時43分行經新北大道靠近中華路口時,遇違規停在紅線上的Uber司機打開車門,由於事發突然,他來不及閃避便撞上車門,接著人車倒地,頭部遭後方砂石車輾過,當場顏骨粉碎骨折併腦實質脫出引起神經出血性休克性死亡。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對林姓司機及王姓砂石車司機進行酒測,2人酒測值均為0,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案發當時張男的姊姊就騎在弟弟後方,目擊全程的她面對員警詢問時,只說了一句弟弟要去上班就痛哭失聲。而張男從小就熱愛打棒球,曾多次代表新北市出賽,更是成棒甲組的成員,讓親友聞訊為之鼻酸。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過後,認為林姓司機在紅線處臨時停車,開啟車門時又沒有注意行駛中的車輛,導致張男死亡,並造成家屬精神上的創傷,雖然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給予賠償,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至於王姓砂石車駕駛則在檢方調查時,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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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司機很垃圾,恐龍也很垃圾
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給予賠償,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10月,這是甚麼爛判決,沒和解沒賠償只判十個月,給法官那麼高的薪資根本是浪費。
希望這種不看後方有無來車就開車門的人,將來被後方來車撞倒。
ilovesinging
未和解就只10個月?那要是和解不就可能變緩刑?亡者生命停止,殺人兇手卻繼續他的人生?
一堆腦袋破洞的帳號,

一直嗆說違停不是刑法喔,

違停只是收罰單喔,

再次啪啪打臉,

本人持續加倍檢舉違停,

愛違停的就繼續該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yalee1026
可是違停本來就只是違反交通規則,是因為意外導致死亡才變過失致死罪
ace ventura
奇怪一年幾百萬人拿違停罰單的怎麼都只是繳錢了事?[挖鼻孔] 其實這亂開車門害死騎士也常發生在沒違停的汽車駕駛身上.
我開車也騎車,說實話違停難免,但是亂開車門就下流了
沒與家屬和解還能判那麼輕喔?
以月薪10萬來算,
關10個月也才100萬,
和解可能要4~500萬以上,
真的被關就好,
反正划算很多~
jxv wrote:
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給予賠償,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

世代變了!

左手金右手銀,正義放一邊
果然,錯的事,這回沒怎樣,總有一天會讓某人學到教訓;早晚的問題
放心
在鬼島
三審肯定無罪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葉梓楓 wrote:
沒與家屬和解還能判那...(恕刪)
你可能哪裡搞錯了,刑歸刑,民歸民哦

不過這種垃圾行為才判十個月...只能說台灣人命真是不值...
真他媽的沒和解才10個月.....台灣那麼亂真的要感謝恐龍法官,司法改革真的越改對加害者越有利....

現在社會風氣只要有錢賺管你用什麼方法,因為被抓後只會輕判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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