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個教訓要燒香謝神了
案例分享:
我自己家人幾年前也是遇到,車子紅燈好好停在停止線,一個阿伯騎著四輪輔助車從側面撞上車後門的位置
他人摔下車,我家人趕緊下車查看,結果那個阿伯自己爬起來,屁股拍一拍一直說沒事沒事,然後就自顧自騎走了
我家人一直說要叫警察來,阿伯也沒回話就騎走,我家人趕緊用手機錄影拍下來人跟車
我家人還是報了警,就是怕有爭議,警察來做了筆錄,說會去找那阿伯,找到再連絡我們
隔天電話來了,警察說他是去問里長看影片,里長就帶警察去找到人了
那阿伯的家人說,阿伯80幾歲了,昨天回來什麼話都沒講,他們也不知道有發生事情
我們去阿伯家裡,在警察面前完成筆錄,雙方都不追究(其實我們車門有點凹了,當花錢消災了)
結案。
這種四輪輔助車,政府是直接不管了,用路人自己看著辦吧
wwwmo wrote:
機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機車到達路口未減速
台灣學其他國家就是學得四不像,日本多數駕駛人在無號誌路口會依規定停車再開,但若綠燈減速卻是危險駕駛,應該學學。
不過這路權至上的規則在台灣地狹人稠的地方會不會被濫用?甚至變為訛詐工具,有待商榷。應把路權車輛是否違規、反映距離...考慮進去,在綠燈無超速且安全距離過短無法避免的事故應該免責,違規及安全距離以外再依嚴重程度分攤肇責。
台灣在綠燈路口也要減速吧 要假設有別個台灣人會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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