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里斯帝 wrote:小心喔,在01說做不到,很容易被一些酸民搬出經典名句:不會開車不要上路,害人又害己。老實說我也做不到,但沒有勇氣在01明白寫出來。 "做不到"有下面幾種意思1.不想做2.不能做3.沒辦法做第一種的話, 罰單罰下去你就可以做得到了
無號誌斑馬線...........不~我不停~為了禮讓行人..讓自身連帶同車乘客曝露在被後車追撞致死的風險下!!!遇到這情況..我會主張緊急避難!這種完全對後車無預警地設置...跟以前行人跨越分隔島有什麼不同?
cake_pochacco wrote:看行人距離路口還遠,我就直接右轉過去沒想到我開始轉時,行人突然用跑的過馬路(是剛綠燈,不是行人秒數已經開始倒數)還真的還好我有先減速,不然不是撞上去就是距離不到 3 公尺 我右轉也遇過類似情形,且行人不是從右邊斑馬線起點走過來,而是從我右前方離斑馬線還有幾公尺處突然切直線不走斑馬線往我跑過來,那時我車頭已經接觸到斑馬線一部分了,也來不及剎車禮讓只能往前開,心裡真的是想開罵幹的要死!
酷里斯帝 wrote:以後路經無號誌斑馬線時是否要先停車下來喊一下:還有人要過馬路嗎?沒有的話我要開車囉! 不止無號誌只要是路口,特別是有斑馬線的路口有行人要過馬路,車輛就要停讓而且還不限紅綠燈行人闖燈只罰500元汽車不禮讓行人,最少罰1200元重點是,你還不知道路邊的行人要不要過馬路行人突然衝進斑馬線,不停車就是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