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sh09 wrote:甘 計程車司機都特會...(恕刪) 警察有明確的提出"恢復原狀"。那並不是"全部換新"。所以有個折舊率的問題。小弟之前的破車(十年的march)花了十萬買來,但卻和另台車撞了一下,整車全毀(還好人沒事)。但對方只需賠償四萬元(車子的殘值,不是車禍後,是折舊率換算了)。但你說四萬元如何讓我再買回台代步車呢?但這就是法律呀!!機車買來,我們使用了半年或一年,就算車殼一點小傷也沒有,被對方撞破個大洞,還是無法向對方要求全部由對方賠償全新的殼,自已還是要出個二三成的折舊價差…所以嘍!條子是說”恢復原狀”。而不是損傷的地方,全部換新……若有那位大大,對這有更清楚的了解,麻請通知小弟我,上次的情況,當場少了六萬,真的很痛……
rstmeqft wrote:警察有明確的提出"恢...(恕刪) 話說幾年前的一個月黑風高的凌晨晚上,我妹婿和我妹開著NEW SENTRA在國1上以時速100"在內線狂飆",被一台牛頭牌以時速90"超車"側撞,強吧!在警隊內,阿SIR請牛頭牌車主當場表演時速90如何超越時速100的車並側撞,當場牛頭牌車主啞口無言,重點來了,我妹婿的車衝撞護欄100多公尺,整個左前輪輪胎、三角台、傳動軸、轉向機構整個被強大撞擊力破壞分離(人當然有事,只是狀況不明而已),車子失控,後來上天保佑,車子奇蹟似的往路肩跑,並平安停在路肩,牛頭牌則是轉了好幾圈,衝進邊坡水溝內卡住,還是我妹婿去把他們拉出來,筆錄完後,我妹一早即到公立醫院驗傷,並開了診斷證明書(要穿鐵衣那種,事實上也是如此,但我妹嫌太累不想穿,可沒開立不實證明,這可是高人指點的喔),第一次和解時,該牛頭牌車主以她是"某保險公司主任",想要以3萬元和解(我妹婿的車是1.4手排5年2手車,購入價格11萬,後又開了五年),我妹婿當然不肯,3萬能買到啥車?跟大大您是一樣的想法,沒和解成,第二次和解對方又百般推託,第二次和解沒成後,當然高人就要出現了!寄個雙掛號存證信函給該"某保險公司主任級的牛頭牌車主",第三次和解時,一開始對方還是百般推託,後來我妹從皮包內掏出那張診斷證明書,當場那個"某保險公司主任級的牛頭牌車主"嘴巴馬上塞住,並表明願意和解賠償14萬(我妹預設目標,不想獅子大開口),WHY?因為只要告上法院,那張診斷證明書就值60萬元(當然要付出買鐵衣的錢),因為指導我們的那高人(也是保險業)前3個星期剛打贏相同官司,也因為相同的診斷證明,法院直接判肇事者賠償60萬,後來才知原來這種傷基本價就是60萬。做對的事,找對的人,還是有用的,給大大您參考看看。
先前遇到車禍路口無紅綠燈對象車要左轉我因為公車擋住視線所以繼續直行後來就撞上了車子三角台車台全歪左腳破皮右腳腳也被管子前段燙傷(我騎檔車)我女朋友雙腳淤青(兩人都去驗傷了)對方態度不是很好也沒和解的意思就要送鑑定對方當時有做人身攻擊也有說要跟我打架(比樓主遇到的計程車司機還要惡劣)沒有錄音但是旁邊有朋友可以做人證現在要等一個月的鑑定出來我在想我要叫他賠多少才是我想要修車錢還有稍微焦掉一點的牛仔褲還有撞到的安全帽都叫他賠外加精神賠償(精神賠償的範圍合理小弟就不知要怎麼拿捏了)他的態度真的很讓人不可原諒假如和解不成就打算告他過失傷害+毀謗+恐嚇罪有哪位版大可以給小弟一點意見嗎??
vengire wrote:看完這一串,長了很多...(恕刪) 『鐵衣』是穿在背部的一個鐵架主要功用是保護脊椎依受傷部位的不同鐵衣形狀也就會有所不同一般脊椎傷害醫師大都會要求穿鐵衣以保護受傷的脊椎尤其是脊椎手術鐵衣是不可缺的復健醫療器材且鐵衣必須量身訂做